MeToo事件持續發燒 許宗力率各法院院長上性平課程
▲司法院長許宗力率領各級法院院長上性別平等課程。(圖/記者吳銘峰攝)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對女助理多次性騷擾,司法院職務法庭再審後改輕判罰款200萬元,事件持續發燒。司法院長許宗力18日率領司法院轄下各級法院院長上性平課程。他向各院長宣示「有憲法意識、人權意識的司法」,要將憲法保障性別平等的精神,貫注到法律的解釋適用中。
許宗力進一步解釋,他一向主張法官有義務做「憲法取向的法律解釋」,特別是在面對具高度抽象性、開放性的法律規範時,「應該將憲法保障基本權的精神貫注到法律的解釋適用之中。性別平等既然已是我國憲法第7條以及增修條文明文要求的憲法價值,更涉及社會中不平等權力關係的破除,職司審判工作的法官自然有義務理解其內涵,並透過解釋適用填充爲法律的一部分。」
但面對社會不斷變遷,許宗力認爲憲法的規範內涵亦不斷演進,許多新興人權概念因而被提出,以因應新的人權侵害形式。「法官爲了履行憲法課予的人權保障義務,仍不能自外於社會的變革,必須時時學習有關自由、平等、人權等核心憲政價值的最新發展、接受新觀念的刺激。唯有如此,才能對未必清楚可辨,但卻實際存在的壓迫保持敏感度,並且有足夠的知識武裝,而能在規範的適用上予以迴應。」
許宗力也再次重申,「性別議題不限於男女平等。LGBTQ族羣(編按:指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人士。來源:維基百科),也就是在性傾向、性別認同上的性少數族羣,司法體系對他們所蒙受的不平等對待也必須保持敏感度;此外司法人員也需保有身心障礙意識,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獲得司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