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駿/擺上司法改革絆腳石的就是她
▲責任由黨中央決策者承擔,才符合事理。(圖/翻攝自蔡英文粉絲專頁)
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公開辭職信,裡面有一段話:「核心且屬結構性的改革當然是人民參與審判,司法院在101年6月提出草案於立法院之前,就做了很多的調查,提出後更立即着手推動模擬審判,已在十所法院進行五十場,對於此一全然陌生的制度可能碰到的問題及改善之道,已累積了非常豐富的紀錄與心得,…非常遺憾的是法案在立法院擺了三年半還是沒有通過,政策理念的不同恐怕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您(蔡英文)在演說中提到的:『以前的民主是選舉的輸贏,現在的民主則是關於人們的幸福』,民進黨黨團不願看到這個改革和馬英九前總統的政績一起被評價,這纔是真正的原因,柯建銘委員從未諱言。」有媒體爲此新聞下個「司法院副院長辭職信曝光,司改絆腳石竟是他」的標題。
事實上,柯與民進黨黨團只是民進黨中的一個小集合,還是要聽從黨中央的指示,縱使這種隱藏在民主機制後面的爛招是由柯等建議,黨中央點頭批准而執行,其最後責任還是要由黨中央決策者承擔,才符合事理。
請問,最近兩年多民進黨由誰掌符當令?什麼是「以前的民主是選舉的輸贏,現在的民主則是關於人們的幸福」,簡單地說就是,只要妳不掌權,人民幸福死活無所謂,活該倒楣,對吧!?
蔡、柯兩人能幹出這種事,恐怕國民黨中無人配合也難拖上三年多吧?誰和柯最麻吉,一起幹過干預司法之事,蘇難道不知嗎?怎麼不敢提?既缺乏大法官該有的道德勇氣,也欠缺論述周延的能力,應該同時向老百姓道歉自己做事不力吧?
蘇公開此信似乎想要爲自己與馬英九開脫責任。請問,自己的黨在立法院佔多數之時,做一件順天應人之事,卻無法竟其功,依然拱手居位,毫無作爲,不是承認自己一羣人都顢頇癡呆,尸位素餐嗎?還好意思找藉口!當初法案在立院躺一年沒動靜就該以「不知爲誰爲何而戰」,公開發表辭職信。如今落得被人砲轟羞辱,可悲可嘆啊!
不過,「憲法並沒有直接賦予總統司法改革的職權」,所以,總統要插手思改革只能「就是提名改革理念與您接近者爲司法院長、副院長,這也是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二項的意旨所在。」賴蘇因此辭職,用意並無不好,反而頗爲體貼蔡英文啊!蔡的發言人黃重諺竟以「脫離時代價值」重砲轟擊蘇,「總統有協調院際事務的會商權」所指的應是「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的憲法條文吧?
依此憲法本文意旨,總統最多隻有召集會商的消極權力,會商也是各院會商,不是總統下指導棋吧?解決的積極行動權力應在各院,不在總統吧?不是總統要怎麼幹就可以怎麼幹的吧?否則我們要五權分立幹什麼用?「我們會在今年十月召開司法國是會議」不是很明白地超過了憲法規定的範圍嗎?不是想拿一個你們可以操控之「司法國是會議」的大刀架到司法體系的脖子上嗎?你們念過書識字嗎?眼中還有憲法嗎?似乎「無法無天,我行我素」纔是蔡、黃等人的「時代價值」。
要說「干預司法」,蘇永欽大概沒這個本事與膽子,倒是該問問你們的柯建銘同志吧?要改革司法恐怕要最先從立委關說司法竟無法定罪刑改起吧?那該從誰頭上改起啊?這隻要立院多數就能辦好,你們看誰該辦此事啊?需要體制外違憲的「司法國是會議」嗎?
沒想到,一顆空心菜一坐上總統寶座,頓時變成了隨意揮砍的實心劍。這世道真是天天有新鮮事兒,昨天才又多一出「擁抱美日,太平島變礁」的滑稽諷刺劇,四年或八年下來,真不知能有多少這等新鮮事兒,如山鐵案將能集成多少大冊?
看來這則新聞的標題應該改成「司改絆腳石主謀根本是『她』」,才比較符合事實基本面吧?
●作者:朱駿,獨立評論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