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再次開庭 參與逮捕的警員證言自相矛盾

(原標題:孟晚舟引渡案再次開庭,參與逮捕的警員證言自相矛盾)

觀察者網 訊)當地時間26日上午10時,華爲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繼續進行。

由於這一輪主要圍繞“程序濫用”進行審理,聽證將對加拿大參與逮捕孟晚舟過程的多位執法人員進行交叉詢問,他們的作證將揭示逮捕過程中的一些細節。包括作爲檢方的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師,以及作爲辯方的孟晚舟的律師,都將對這些當事人進行詢問。

兩年前,逮捕孟晚舟的加拿大皇家騎警溫斯頓·葉(Winston Yep,音譯)在本輪庭審出庭作證。在作證爲何“延後3小時”拘捕的問題上,溫斯頓聲稱是出於“安全考慮”。但他的證詞疑點重重,孟晚舟律師甚至一度反問:“這是今天從你腦袋裡蹦出來的?”

孟晚舟當地時間26日前往法院 視頻截圖

針對此輪庭審,華爲26日向觀察者網迴應:“華爲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對每個人都是公平公正的。華爲也一直堅信孟晚舟是清白的。我們將繼續支持孟女士揭示其憲章權利被侵犯背後的真相。”

執法人員證詞矛盾

在26日進行的庭審上,溫斯頓講述了2018年11月30日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前後發生的事。但無論是逮捕之前,還是強行扣留盤查的3小時,溫斯頓的證詞都疑點重重。

例如根據庭審內容,溫斯頓2018年11月30日前往溫哥華機場,聲稱目的只是爲了去“看一看”孟晚舟有沒有在航班上,還有就是去通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逮捕令的存在。但溫斯頓前往機場時,沒有把逮捕令帶在身上。

此外,加拿大檢方曾在11月30日給他發了一份通知,上面有執行逮捕孟晚舟的一些“要求”,其中包括讓他在執行逮捕後寫一份事件時間表,但他並未寫下這份時間表。

庭審中最大的疑點,來自溫斯頓對故意延後3小時拘捕孟晚舟的證詞。溫斯頓反覆稱,之所以沒有按照原計劃飛機上立即逮捕孟晚舟,是“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他解釋說,法庭命令“立即逮捕”需要在安全的前提下。

孟晚舟下飛機後,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強行扣留她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圖

然而,在他自己的工作記錄中,對這次逮捕的計劃,卻沒有考慮“安全”的隻言片語。

溫斯頓的身份是警察,他聲稱在飛機上逮捕孟晚舟會有安全問題,所以改變了逮捕地點,由邊境服務局先對孟晚舟進行盤問。

既然如此,他應該提醒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人員注意安全,但他沒有這麼做,也解釋不清爲什麼在面對有所謂“安全問題”的孟晚舟時,全副武裝、穿着防彈背心的警察不出面,反而讓沒有任何武裝的邊境服務局工作人員與孟晚舟面對面接觸長達3個小時。

溫斯頓稱,他們沒有在飛機上逮捕孟晚舟是擔心她隨身攜帶水果刀之類的兇器。但是,他們事先準備的是專門屏蔽電子設備的“法拉第袋”。

孟晚舟下飛機後,他們沒有搜查她隨身是否帶武器或兇器,反而是先搜她的電子設備。顯然,他們真正關心的是這些電子設備,根本不是水果刀之類的所謂兇器。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扣留孟晚舟電腦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圖

孟晚舟律師理查德·佩克通過向溫斯頓詢問,在庭審上證明所謂“安全問題”,其實也有矛盾之處。

溫斯頓承認,他事前知道孟晚舟是一名46歲的女性國際性知名人物企業高管,這是個“高調”的案子,而且溫斯頓事前知道與孟晚舟同行的人也是一名女性,沒有保鏢

此時,溫斯頓辯解稱,不能排除孟晚舟有保鏢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孟晚舟有反監視能力

佩克接着迫使溫斯頓承認在場的騎警有5個人,有武器有防彈衣。隨後他繼續盤問溫斯頓,迫使他承認之前他所有當時的筆記書面文件包括爲這次作證寫的聲明都沒有提到安全問題。

此時,佩克反問道:“那是什麼......(安全問題是)今天從你腦袋裡蹦出來的?”

溫斯頓聲稱,依照他的培訓,不能排除孟晚舟有保鏢,有反監視能力,也不能排除孟晚舟可能有刀。但佩克反問道:“你認爲一個46歲的公司高管能否隨身帶刀子上飛機?”

溫斯頓聲稱他不瞭解孟晚舟,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但佩克繼續反問他有沒有坐過飛機,“上飛機可以帶刀?”

華爲迴應:一直堅信孟晚舟清白

華爲公司當地時間26日發表聲明說,在爲期五天的聽證會過程中,孟晚舟的律師將證明美國特朗普當局指導加拿大聯邦警察和邊境管理局官員,採用欺騙和不正當手段對其進行搜查,進而違背了法庭的逮捕令,侵犯了孟晚舟的權利。華爲將繼續支持孟晚舟,並揭露其權利受到侵犯的真相。

“華爲相信加拿大的司法體系對每個人都是公平公正的。華爲也一直堅信孟晚舟是清白的。我們將繼續支持孟女士揭示其憲章權利被侵犯背後的真相。”

法庭已將下一輪聆訊時間定在11月23日至27日,屆時將安排其餘證人出庭作證。

孟晚舟律師團隊一直認爲,該引渡案存在程序濫用,故應中止引渡程序,併爲此設置三條分支線進行申訴。其一是以美方高層政治人物表態證明此案的政治屬性;其二是論證加執法部門在溫哥華國際機場拘押孟的過程中存在程序濫用;其三是指出美方向加官方提供的案件記錄等文件具有誤導性,存在“重大遺漏和錯誤陳述”。

加法院已於10月上旬裁決支持加司法部不向孟方律師提供大部分涉及“保密特權”的文件,包括加美政府部門間相關電子郵件

根據目前法庭排期,關於此案中程序濫用是否成立的聆訊,將在2021年2月16日至3月5日進行。而關於是否引渡的聆訊,則將於2021年4月26日至30日舉行。

外交部發言人此前表示,孟晚舟事件是一起徹頭徹尾的嚴重政治事件。任何國家、任何人企圖借損害中國企業合法正當權益來謀求一己私利,都註定會得不償失。中方再次強烈敦促加方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並讓她平安回到中國,讓中加關係早日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