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喜歡的立委候選人 新北女子不爽當場撕毀立委選票
「沒喜歡的立委候選人。」新北市王姓女子今天在汐止區一處投開票所。因不爽沒有滿意的立委候選人,當場撕毀立委選票;另新北市黃姓男子至永和區福和國中投開票所投票時,因接聽手機,爲選務人員發現立即制止,二人均違反選罷法裁處。
今天上午8時40分,黃姓男子(69歲)在永和區福和路永利路福和國中115教室投票時,於票匭內接聽行動電話,經選務人員發現當場制止,但仍讓黃民完成投票後逕自離去,並依選務系統通報選務作業中心規定,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61條第3項規定,後續將依同法第93條之1第1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今天上午9時34分,在汐止區大同路汐止國小第2468投開票所,發生民衆王姓女子(42歲)因不滿意沒有合適的立委候選人可圈選,竟當場直接將立委選票撕毀,經選務人員現場人員完整蒐證後,已由選監委員到場,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10項裁罰。
總統及立委選舉公報。記者王長鼎/攝影
總統及立委選舉公報。記者王長鼎/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