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政見被刪86個字 南市立委候選人選委會抗議
司法改革黨臺南四選區立委候選人劉清田不滿選舉公報上的政見被刪除86個字,以及同選區另名候選人選舉公報上的學歷涉嫌欺騙選民,8日上午偕同該黨他縣市多位立委候選人前往臺南市選委會抗議。(洪榮志攝)
司法改革黨臺南四選區立委候選人劉清田不滿選舉公報上的政見被刪除86個字,以及同選區另名候選人選舉公報上的學歷涉嫌欺騙選民,8日上午偕同該黨他縣市多位立委候選人前往臺南市選委會抗議。(洪榮志攝)
司法改革黨臺南四選區立委候選人劉清田不滿選舉公報上的政見被刪除86個字,以及同選區另名候選人選舉公報上的學歷涉嫌欺騙選民,8日上午偕同該黨他縣市多位立委候選人前往臺南市選委會抗議。選委會則迴應指出,劉清田的政見內容涉刑法妨害名譽罪,所提佐證無法使人確信真實程度,至於所提某候選人學歷疑義,該會均依選罷法相關規定辦理。
據瞭解,去年12月6日臺南市選委會行文劉清田,指劉於去年11月21日登記參選立委時,提供的政見內容,經該會同年12月5日委員會議決議,請劉就蔡某某詐騙學位、2名檢察官偷刪6處開庭筆錄、10名惡官等內容,提供真實證據資料後,劉清田同年12月8日第二次提交給政見給市選委會,並附上相關證據。
由於劉清田認爲,他第二次提供的政見內容被刪了86個字,今天上午在該黨秘書長暨高雄市前鎮小港區立委候選人李政憲、高雄市鳳山區立委候選人王和平統一等人的陪同下,前往市選委會抗議。
市選委會受理劉清田等人的抗議後迴應說,劉清田的政見稿內容,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因違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5條第3款規定,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章之罪,該會通知劉應提出相關佐證,但他所提資料尚難符合足以使人確信其真實的程度,爰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第6項的規定,不予刊登選舉公報。
另外,劉清田提及某候選人學歷疑義一事,該會系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7條規定辦理,至於辨識學歷真僞並非該會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