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IG搭訕正妹遭拒 PO文「這女生很好搞」 正妹氣炸提告
IG私訊搭訕正妹遭拒,PO文「這女生很好搞」,正妹怒提告。(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提供)
周姓男子日前在IG發現正妹照片,即私訊正妹搭訕,不料正妹不理他,竟惱羞成怒,發文嗆她「我羣組有500人,幹找你」、「小心一點」,甚至在自己的IG散佈正妹照片,PO文「這女生很好搞」、「喜歡在網路將身體給男生看」,臺北地檢署依恐嚇、加重誹謗罪嫌起訴周男。
起訴指出,今年6月15日下午,周男在住處上網,在IG上看到陳姓正妹張貼的照片,即私訊與陳女搭訕,因遭陳女嚴詞回絕,而心生不滿,發文嗆她「我的羣組最少有500人,你有多少,我幹找你」、「那你這幾天小心一點」。
周男雖發嗆文,但仍感覺不爽,不久就在自己的IG限時動態網頁上,轉貼陳女個人照片截圖,併發文「大家喜歡這個女生,很喜歡跟人家聊天,很喜歡在網路將身體給男生看,假如你願意多找一點錢,可能約出去沒問題,這邊男生要有耐心,這個女生很好搞,祝大家加油」。
陳女看到周男貼文後,憤而報警提告。北檢認 爲周男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加重誹謗2罪,依法起訴。
檢舉網路霸凌iWIN熱線:02-33931885;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0800-200-885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着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