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違建爽賺租金...要拆屋才限7天搬家 房東拒絕賠償
▲新竹房東明知違建卻不告知房客,要被拆屋纔要求7天內搬離。(圖/東森新聞)
新竹竹科「金山街」一帶因違建太多,市府已打算陸續拆除,不過有房客表示,房東隱瞞屋子是違建繼續出租賺租金,竟然在拆屋當天纔要求房客搬家,甚至有房客搬來不到7天就被迫搬走,房東還拒絕賠償。對此消保官表示,房東應提前1個月通知房客,或是賠償1個月租金,將會深入調查。
位在新竹金山街的房子,許多整排「大樓」看起來氣派典雅,但其實有不少都是違建,是屋主偷偷讓透天厝「長高」變成大樓。雖然市府早已下令要陸續拆除,不料卻有房東隱瞞事實,仍張貼租屋廣告,繼續攬房客賺租金。
由於外觀上難以分辨,不少房客根本不知道自己住的是違建,誇張的是,還有房客指控,房東不但隱瞞真相,竟還拖到市府準備動工當天,才告知房客搬離,甚至其中1位倒楣房客,才租不到一週,又被迫要在7天內搬家,有超過50人受害。
另外,房東還在合約書內偷渡不合理條款,規定就算房子是違建被拆除,房客也不能要求任何賠償,拒絕付任何違約金與賠償金,讓房客痛罵「太離譜」。新竹工務處也表示,過去已經寄出不少拆除通知,屋主不可能不知道哪幾戶會被拆除,目前仍會繼續拆除違建。
對此消保官劉興振表示,房東已經違反誠信原則、善意原則,將爲依照消保法調查,「假如房東拒絕調查,我們可以依照消保法開罰3萬到30萬」。消保官說,若要求房客搬家,房東最少要給予1個月緩衝期,或是賠償1個月租金才合理,讓房客就算短時間內找不到住所,還可以暫住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