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APP將可發票兌獎了 Google預計3月開發票
▲跨境電商要開發票了,買App也可以兌獎喔(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臺北國稅局今(25)日表示,Google明年3月就會開發票了;A pple則是預計下半年開立發票,這兩個是繳稅的最大宗,國稅局表示,跨境店商所開立的發票,也可以與財政部所推出的多元兌獎服務介接,民衆就可以透過這些跨境電商發所開立的發票兌獎。
國稅局表示,我國營業人及機關團體向境外店商購買電子勞務(B2B)應依加值及非加值營業稅法,申報繳納營業稅;並依照辦理扣繳及憑單申報。
近來就或營業人來電詢問,境外店商自108年起應開立雲端發票,免依所得稅法辦理扣繳申報作業?國稅局說明,境外電商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給境內自然人,自106年起5月英在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報繳營業稅,並且108年1月1日起,開立雲端發票,至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給本國營業人或機關團體時,不應該開立雲端發票,但仍由本國的營業人及機關團體依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
也就是說,國內的營業人可以依照營業稅法計算稅額,且購進的勞務是供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可以免繳營業稅,營業人在給付報酬時15天,將支付的款項填列申報書。若買受人爲機關團體則須給付的報酬的次期15日內,填具繳款書繳納營業稅,並依照所得稅法的規定辦理扣繳及憑單申報。
至於與一般自人人,財政部也要求跨境電商要在明(108)年底之前,要開立發票,根據臺北國稅局統計,目前已經有98家跨境電商已經完成稅籍登記,其中4家因爲是銷售貨物而非勞務而註銷。
▲財政部提供發票兌獎多元服務。(圖/記者許力方攝、財政部)
其中,最快會開發票的跨境電商ivenue1月就會開始開立發票,從事網站設計、代管服務;另外,大型的跨境電商也陸續會開發票,其中Google大約是3月、Apple則是在下半年,只要消費者買App也可以發票兌獎了。其後Uber、Uber Eats則也預計在7月開立發票。
臺北國稅局解釋,跨境電商開立發票,有特殊的作業程序,所以需要一些時間,臺北國稅局說,Google準備與加值中心介接,而這些跨境電商會有消費者的客戶mail與電話號碼,作爲會員資料就可以與國內使用雲端發票介接,只要輸入到雲端發票平臺,就可以做歸戶,屆時消費者可以透過多元兌獎服務、雲端發票或者是與財政部統一發票App連結,進而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