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華人是「豬」會被起訴! 大馬政府:將設仲裁庭審理
不管到哪個國家,都應該要謹言慎行!馬來西亞政府日前決定,凡是謾罵華人是「豬」、「滾回中國」或是「外來者」的言論,以及用動物來比喻的字眼污辱、或在社羣網站、報章雜誌等媒體刊登有關的字眼,都有可能會觸犯相關法律,重者可以處以「社工服務」,此舉也獲得大馬律師公會的認同。
據《星洲網》21日的報導指出,馬來西亞政府將在國家和諧與和解委員會法案(National Harmony and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Bill)下設立仲裁庭,專案審理民衆對於歧視、侮辱等言論和行爲的投訴,一旦罪名成立,行爲輕微者只需要道歉,重者需要服刑,並做社工服務,而且投訴者並不需要向警方報案,可以直接向仲裁庭投訴,不過對於有肢體衝突或傷人的刑事案件,仍會交由警方處理。
對此大馬律師公會表示,「設立仲裁庭能夠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不過對於極端行爲也應該有監禁等嚴厲的懲罰。」馬來西亞近年來發生多起華人遭到侮辱事件,今年(2015)4月就曾發生一名巴基斯坦人在綠野水上購物廣場,向一羣華裔男子挑釁,並罵對方是「豬」,而遭圍毆。
▼據馬來西亞2014年的人口調查顯示,華人佔全國總人口的21.9%,是該國的第二大民族。圖爲大馬怡保。(圖/資料照/記者陳姿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