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用身障不足額企業 鴻海排第一
爲保障身障者就業機會,政府對大型企業均訂有基本義務錄用名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6日公佈今年上半年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企業名單,鴻海精密缺額10人列第1,其他不足5人包括華資粧業、黛安芬國際、微星科技、凌華科技、耕興公司、臺北慈濟醫院等大型企業及廠商均赫然在列。
▲新北市府勞工局公佈今年一半年未足額進用身障者,鴻海精密被查出缺僱10人列名第一。(圖/資料照)
勞工局已發函促未足額進用義務單位繳納差額補助費,即以基本工資(19047元)乘以不足額人數計算,鴻海必需繳納62萬8551元給新北市政府殘障基金,以促進身障者就業,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加速進用,讓身障者有更多就業機會。
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103年6月新北市達到進用標準的義務單位總計2133家,法定應進用人數5764人,實際進用人數8734人,進用率達151%,在五都中名列前茅。
勞工局指出,新北市目前足額進用單位比例爲90%,但在103年6月未足額進用企業則包括鴻海精密(應進用54名,不足10名)、華資粧業(應進用17名,不足7名)、黛安芬國際(應進用12名,不足5名)、微星科技(應進用22名,不足5名)、凌華科技(應進用8名,不足5名)、耕興公司(應進用5名,不足5名)、臺北慈濟醫院(應進用20名,不足5名)。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立單位員工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障者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即總人數34人需進用1人,67人需進用2人,100人需進用3人,以此類推);私立單位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身障者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即總人數67至199人需進用1人,200至299人需進用2人,300至399人需進用3人,以此類推)。 謝政達呼籲廠商,與其每月繳納差額補助費,不如主動僱用、支持身障者,不僅可讓身障朋友自立更生,更可提升企業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