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樹壓毀新車 聲請國賠有限 保了全險少這一約也難賠

瑪莉亞颱風期間,臺北重慶北路等處路樹倒塌。(圖/記者趙永博攝)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日前瑪莉亞颱風來襲造成北市路樹傾倒,壓毀停車格內一輛新車。如果車主保了全險,還需額外附加天災險纔會獲得理賠。結果主修車費高達13萬元,恐怕還得向北市府聲請國賠,纔有機會補償這筆開銷。

這起案由是因臺北市民衆將買不到1個月的新車,停放在路邊停車格,沒想到瑪莉亞颱風期間被傾倒樹枝幹壓到,嚴重毀損引擎蓋車頂車頭變形,估計維修費13萬元。

華南產險車險業務部經理周宏明表示,通常新車的車主多會幫愛車投保一般所稱「全險」的汽車險。

全險的保障內容多爲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竊盜險、第三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險、乘客責任保險等,但是車體損失險是排除颱風等天災期間所受的損害,也就是說不會理賠像上述臺北市民愛車的狀況

車主就得額外投保一個附加險的「天災險」,全名就是「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保險公司纔會理賠愛車在天災期間的損失。

曾任法官王有民律師表示,過去臺北市、臺南市縣市也發生過類似狀況,民衆向負責維護路樹的公部門單位主張國賠,多是遭到拒絕或是僅願補償數千至一兩萬元不等的賠償條件,讓車主很難接受。

而有的車主一狀告法院,因爲公部門無法提出颱風前有加強防護路樹等的具體措施,而遭法官以未盡管理之責,判決公部門須賠償民衆損失。

王有民說,只是法官所判出的金額並非以全額的修車費計算,是需計入零件折舊年限、殘餘價值等,往往也難達到民衆所願。

而這位臺北市車主還是可以先檢具路樹壓毀車輛現場照片、維修費估價單或是修車費單據等,以此向北市府主張國賠,仍有獲賠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