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24萬輛機車未定檢 最高可罰2千元
機車出廠滿5年每年應檢驗排氣1次,臺南市環保局定期寄發明信片提醒車主,今年截至11月15日止,全市應檢測的機車有864549輛,已定檢機車620263輛,尚有244286輛未定檢,環保局已寄發催檢通知提醒車主,追蹤車輛定檢情形,未完成定檢者可處2000元罰款。
臺南市環保局表示,機車出廠滿5年後,每年發照月份的前後一個月須接受排氣檢驗。環保局在應檢驗期間均寄發明信片通知車主到檢,除了避免排煙超標污染空氣,車主亦可檢查機車性能,確保正常行駛。
環保局加強稽查未定檢機車,運用車牌辨識系統及巡查作業,一經發現則再次寄發通知提醒儘速定檢,仍舊未定檢者則逕行開單告發,處新臺幣2000元罰款,今年已處分585件。
已接受排氣檢驗但排氣不合格,有1個月改善期,逾期未複驗合格者同樣逕行開單告發,處新臺幣1500元罰款,今年已處分229件。呼籲今年度尚未定期檢驗的車主,儘速至機車排氣檢驗站檢驗排煙,顧荷包又保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