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洩密詐團案 檢方再聲押1律師、1助理

執業律師鄭鴻威等人涉嫌勾結詐團首腦,趁律師陪同車手偵訊、法院聲押閱卷機會,泄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首腦,2月間遭聲押禁見。臺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執行第二波專案,搜索約談鄭的助理林佳毅、律師黃耕鴻、賴季倉、鄭的友人李昊承。檢方訊後,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聲押禁見林、黃兩人,諭知李80萬交保、賴60萬交保。

全案源於,檢方偵辦一起投資理財詐欺案時,從車手的手機發現律師李明潔及楊雅涵等人趁着陪偵機會,紀錄檢察官訊問筆錄內容,或藉聲押庭閱卷時,影印或翻攝卷證資料,傳送偵查內容給鄭鴻威,再由鄭鴻威傳給詐團首腦,協助幕後主嫌成功逃過法網。

今年2月間,檢調搜索約談鄭鴻威等6名律師到案,訊後聲押禁見鄭鴻威、李明潔與楊雅涵3人。

檢方循線追查,發現本案仍有相關人涉入。林佳毅擔任鄭鴻威的助理,涉負責協助傳遞文件與聯繫律師;擔任律師的黃耕宏與鄭鴻威合作,涉嫌泄漏偵查秘密、派案給其他律師,自己也受任替詐團辯護,涉泄密偵查資訊;李昊承則涉嫌用虛擬貨幣協助律師洗錢;賴季倉則接受鄭鴻威派案,協助詐團。

檢調兵分4路執行第二波專案,傳喚黃耕鴻、林佳毅、李昊承與賴季倉到案。

訊後,檢方認定被告黃耕鴻、林佳毅因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依涉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及洗錢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諭知賴季倉與李昊承分別60萬元、80萬元交保。不排除有其他律師涉入。

律師黃耕鴻(左)。記者房荷庭/攝影

鄭鴻威的友人李昊承80萬交保。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