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律師當詐團軍師 北院深夜收押3律師
臺北地檢署。(本報系資料照)
檢調查獲首起律師組團,當詐團「軍師」協助串證案。調查局發現,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6名律師,經由鄭鴻威牽線,分別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的辯護律師,趁陪同車手接受檢警偵訊,以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檢察官聲押書卷證的機會,涉嫌將偵訊內容透過telegram等通訊軟體回報給詐團,協助詐團主嫌及車手脫罪;臺北地檢署1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2日依涉犯加重詐欺、洗錢、泄密及組織犯罪聲押禁見鄭、楊、李3人,北院深夜裁定3人羈押禁見。
同案涉案律師林聰豪、張作詮分以45萬、30萬交保;朱姓律師因涉案事證不足,訊後獲無保請回。
對於律師涉案,全國律師公會昨發新聞稿籲請會員執行職務時,應謹遵法令及律師倫理規範,以免觸法。全律會強調,如檢調偵查過程中,發現律師利用執行職務機會而有不法犯行,或有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情形,請執法單位除依法追究責任,並請將相關事證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調查、追究律師懲戒事宜,以維護律師執業品位及尊嚴。
臺灣高檢署1日纔剛邀集檢調警開會研商嚴懲詐欺犯罪,決議要求檢察機關針對詐欺犯罪,查獲律師等專業人士,利用專業協助詐團等十餘類犯罪類型,在案件偵結時須向法院求重刑。北檢強調,會在本案偵結時,對涉案律師具體求重刑,另依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移請律懲會懲戒。
調查局因偵辦案件意外發現有律師組團泄密給詐團主嫌,協助串證,並提供法律專業爲其脫罪。其中北檢2023年8月至9月間,偵辦數起詐團案件,詐團委任律師鄭鴻威替旗下車手辯護,鄭涉嫌趁陪同車手接受警詢及檢方偵訊,及利用律師身分向法院調閱機會,獲悉偵訊及聲押書內容後,泄漏給詐團主嫌協助串證,甚至提供法律專業爲其脫罪。
鄭鴻威另牽線多名學弟妹,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串證,檢調懷疑,鄭除泄漏偵查秘密,亦疑有參與詐團洗錢,居間撈賺「詐欺黑錢」,將擴大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