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管制特定無人機出口 大疆遵行
中國商務部4月表示,美國和西方國家媒體散播「沒有根據的指控」,稱中國出口無人機至烏克蘭戰場,強調這些報導是要抹黑中國的企業,誓言北京會繼續加強無人機的出口控制。
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國防科工局、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31日發出兩則聯合公告,首則公告指出,決定對特定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實施臨時出口管制。自9月1日起正式實施,臨時管制的實施期限不超過二年。
據公告,在操作人員自然視距以外能夠可控飛行,最大續航時間大於等於30分鐘,且最大起飛重量大於7千克或空機重量大於4千克的無人機,若符合高光譜相機、雷射測距定位模塊等特性,將納入臨時管制範圍,出口經營者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出口許可手續,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同日推出的「關於對無人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指出,9月1日起對特定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或無人駕駛飛艇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受影響的物項包括特定航空發動機、雷射儀、紅外成像設備等。
商務部表示,高性能無人機具有一定軍用屬性,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近年來,無人機技術快速發展,應用場景不斷拓寬,部分高規格高性能的民用無人機轉用軍事風險不斷上升。中國作爲無人機主要生產國和出口國,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決定適度擴大對無人機的出口管制,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
全球無人機市佔率超過八成的大疆表示,始終致力研發民用無人機產品,從未製造過軍事用途的產品設備,也從未在任何國家銷售產品用於軍事衝突或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