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房價所得比 剩桃園不到10倍
圖/本報資料照片
房價所得比十年變化
房價攀高,今年第二季全臺六都除桃園外,房價所得比均突破10倍,形成高負擔現象。十年前雙北以外都會區房價所得比普遍僅約6~8倍,如今增至在9~12倍,尤其臺中、臺南現在買房,得比十年前要多付出四年以上的家庭可支配所得。
統計顯示,2014年第二季時全國房價所得比爲8.34倍,而今年第二季已達10.65倍,等於十年間要多付出2.31年的家庭可支配所得,才能購得房屋。十年前分別爲14.25、12.8倍的臺北市、新北市,如今已擴增至16.36、13.71倍。
過去相對房價負擔較輕鬆的雙北以外都會區,則是這十年增購屋負擔加幅度最明顯的區域,六都除桃園外全面突破10倍,十年來臺中市購屋要多掏4.54年家庭所得,增加幅度最大,臺南要增加4.11年家庭所得,近年房價飆漲的新竹縣房價所得比也突破10倍,即使所得及購買力在全臺名列前茅,購屋比起十年前多付出3.64年家庭所得。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房價漲幅遠勝於所得增幅,帶動房價所得比持續攀升,已擁資產的族羣享受到資產增值的好處,還沒有購屋或者年輕世代,就會感受到房價上漲的壓力,尤其又以過去房價基期較低、這波房價漲幅更明顯的臺中市、臺南市感受最深。
曾敬德表示,房價上漲遠超過家庭所得上漲是不爭的事實,目前普遍30年期房貸可以降低每月還款壓力,住宅普遍小宅化的規畫也讓房屋總價漲得比單價少,家中長輩資助可能也分擔一些負擔,加上通膨壓力下民衆對房價上漲的預期,也加速民衆進場購屋,進而帶動上半年房市熱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