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房價所得比9.16倍 臺北不吃不喝14.99年才能買房

▲營建署於今(30)日發佈2017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其中臺北購屋壓力依舊沉重,房價所得比仍高達14.99倍。(圖/記者一中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於今(30)日發佈2017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結果顯示全國貸款負擔率爲37.58 %,比上季減少0.26個百分點;全國房價所得比則爲9.16倍,雖已較上季的9.22倍差距縮小,但仍居高不下。其中,臺北市每月所得超過6成要繳貸款,房價所得比達14.99倍,負擔仍沉重。

根據營建署統計,全國貸款負擔率爲37.58%,較上季減少0.26個百分點、較去年同期減少0.76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則爲9.16倍,較上季減少0.06倍、年減0.16倍。

從此次統計的20個縣市進一步觀察房價負擔能力,營建署指出,共有5個縣市達到「可合理負擔」等級,其中包含雲林縣基隆市嘉義市屏東縣以及嘉義縣

臺中市彰化縣新竹縣高雄市新竹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南投縣苗栗縣臺南市、雲林縣等12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則屬於「略低」等級;至於臺北市、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則屬「過低」等級。

對此,營建署表示,臺北市貸款負擔率爲61.52%,已較上季減少0.56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爲14.99倍,也較上季減少0.14倍,另外,中位數住宅總價與上季持平;而家戶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較上季上升0.91%,因此,臺北市房價負擔能力出現些微提升。▼2017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