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會在幹嘛? 朝野協商將決定是否展開預算表決大戰

▲立法院之前曾進行連續82小時的表決大戰。(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法案太多處理不完,立法院這會期又將再度召開臨時會,讓臨時會似乎已成爲立法院必備行程民進黨團提案,將從1/5到1/26日召開臨時會,重點議程將是考試院院長人事案、106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案、《電業法》修正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等。

民進黨團提案指出,將在5日下午舉行第1次會議、6日舉行第2次會,13、16、17日爲第3次會,18、19、20、23、24日爲第4次會,25、26日爲第5次會。不過,因藍對總預算擬提4千多案,因此4日要先進行朝野協商、5日再進行談話會,以確定屆時是否真的要進行表決大戰。藍綠則互相喊話,綠要藍別杯葛總預算,藍則回嗆,只是提案不叫杯葛。

雖然藍綠都曾抱怨臨時會變常態不好,但近年立法院臨時會卻幾乎變成必備行程,甚至還有會期一次開不夠,再開第二次臨時會的情況;例如ECFA、美牛、證所稅、食管法、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等,都改在臨時會中處理,而預算案也常因會期中被別的法案佔據,而變成待臨時會才能處理完畢。

而本會期一共通過120議案,包含與一例一休相關的《勞基法》修正案、《住宅法》修正案、終結特偵組的《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嚴罰Uber的《公路法》修正案、下修罷免門檻的《選罷法》等。

至於預算部份立院完成105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審查,但今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等皆還未處理,因此民進黨團欲在臨時會中解決,但恐面臨國民黨團提出的上千案表決大戰。

依我國憲法第68條及第69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有「常會」與「臨時會」的分別;所謂「臨時會」,如遇有總統諮請或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立法院得召開臨時會。

▼上一次立法院臨時會的表決大戰,讓院長蘇嘉全也累了。(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