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醫院證明陳水扁病情未改善 保外就醫獲第12次展延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弊案遭判刑,而後由於健康問題獲保外就醫,目前臺中監獄認定陳水扁「病情未痊癒,尚須治療」,給予第12次保外就醫展延至2018年2月4日。
陳水扁因涉國務機要費案,遭檢察官認定與妻子吳淑珍共貪污1千多萬,卸任後再查出涉及洗錢等共11件弊案,遭判刑20年、併科罰金2.5億元定讞,服刑後因失智、巴金森氏症、尿失禁等健康問題於2015年1月5日獲准保外就醫,結束6年牢獄生活。
今年5月陳水扁因不甩中監「五不」原則,即不進入會場、不上臺、不演講、不談及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參加凱達格蘭基金會的感恩募款餐會,直採紅線,遭外界質疑身體狀況好轉。爲客觀評斷陳水扁病情,中監要求未來若要申請延長保外就醫,必須提供兩家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日前陳水扁再申請延長保外就醫,提出臺北馬偕和高雄長庚醫院的診斷證明,中監期間也派衛生科人員前往其住處訪視,認定病情未改善,仍有在外治療需要,重回監獄恐造成惡化或耽誤療程,法務部矯正署已覈准延長,爲期3個月至2018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