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偷同居女友及她父母家 貪男遭訴
32歲楊姓男子因失業缺錢,偷取同居女友的現金與金飾、盜刷她的信用卡,還誇張的複製女友父母家鑰匙,跑去竊取金飾,遭臺北地檢署依竊盜、侵入住宅竊盜等罪起訴。
根據檢方起訴書,楊男與20多歲顏姓女子同居在女方住家的5樓,4樓爲女方父母家,楊男因失業沒錢,先偷女友5萬元現金及金飾,再拿着女友的信用卡到通訊行盜刷購物,因額度不夠仍不放棄,從3萬元、2萬5000元及2萬元連刷數次均未成功。
楊男後來再偷了女友的鑰匙複製,進入4樓女友父母家,偷走9萬元及金項鍊等金飾後逃逸,金飾變賣得手9萬多元,女友的母親發現家裡遭竊報警,警方循線逮捕楊男,他身上只剩7000元;被害母女直嘆引狼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