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黑白集/法官開示的無罪賄選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日前宣判,議長邱莉莉等10人獲判無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南地院力行「司法改革」,保障「特定羣體」人權,將臺南議長邱莉莉一干人等的恐嚇賄選案全宣判無罪,理由是罪證不足。判決一出,立刻有人替前議長李全教喊冤。當年法官也是查無實證,卻判「預備賄選」,連檢方再上訴都省了,將李全教加速直送大牢。

都是罪證不足,法官辦李全教時,認定他不可能不知總幹事賄選。但法官辦綠營的邱莉莉,卻認爲操盤手郭再欽和邱團隊、議員等電聯籌謀期約賄選,「純屬閒聊」。連當街拐議員上車,都不算「強人所難」。法官接受被告辯詞,認同開價千萬元不算買票,而是「換票」。法官不知是出身仙山,抑或無間道?

邱郭律師團辯稱,無賄選具體事證,「提醒」庭上「司法不應介入政治」。法官心領神會,寫出這本堪稱「無罪賄選教科書」的判決書。這可是司法認證確保無罪的買票寶典。

藍營里長自費登陸,在當地臺辦的社交場面話,被檢方以接受介選指示起訴,絲毫不怕介入政治。而郭再欽喬賄選條件,法官卻當成「消遣閒聊」。司法變成政治打手,卻稱不介入政治,也真敢講!

賴清德才說「施政學臺南夢」,司法立即在臺南樹標竿,宣示臺南綠營是法外之地。古都臺南,變成光電業者淘金、公僕享受性招待、黑道當街開槍、政客團購賄選之地,你光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