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送糉子遭控賄選 法官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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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東門里長蘇竹勝在2018年競選期間,遭對手廖建福指控,端午節免費贈送里民糉子並設宴招待;刑事部分蘇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民事部分,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駁回廖男提起的當選無效請求,全案定讞。

高院認爲,蘇男擔任里長後,從2016年到2018年及選後,都有在餐廳舉辦里民大會,並設宴招待里民,且於每年端午節例行贈送里民每戶1盒4粒糉子,並非僅於選舉前有設宴招待及致贈糉子之行爲。

合議庭表示,蘇男致贈糉子的行爲,僅系遵循往例之年節餽贈行爲,應屬一般社交常情,不足以影響東門裡里民之投票決定,難認他有以此爲對價,而約使東門裡里民爲投票權一定之行使或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