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不能說的秘密!少賠6000億卻沒漲 傳和解司法部轉污點證人

美國司法部接受聯電認罪協商,最後裁罰聯電6000萬美元,聯電12年的董事長洪嘉聰,如何在美中兩國壓力下化險爲夷,倍受外界關注。(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受益美國對中芯下達禁令股價沉寂16年的聯電,近4個月狂飆1倍,10月底,聯電又與美國司法部提告的營業秘密案達和解,罰款從200億美元降至6000萬美元,如此大好消息卻未出現慶祝行情。本刊調查,在聯電與美國司法部的認罪協議中,提到「在調查、起訴本案另一家共同被告福建晉華過程中,扮演協力者的角色。」這意味將轉任「污點證人。」掌舵聯電12年的董事長洪嘉聰,如何在美中兩國壓力下調整佈局,倍受外界關注。

過去4個月來,早已被投資人當成半導體二軍的聯電,竟如吃了大補丸一般,股價從15元一路飆升到32元,不只外資狂買,買不起臺積電的小散戶們,也瘋狂搶買。回首聯電上一次股價超過30元,已有16年之久。

會讓聯電股價回魂的關鍵就是越演越烈的中美貿易戰,尤其是繼華爲之後,美國再度對大陸晶圓代工龍頭「中芯國際」祭出禁令,讓原本吃緊的晶圓代工產能雪上加霜,聯電產線已被訂單塞爆到明年,代工價格更坐地起漲,高達3成之多。「今年前3季營收創下新高, EPS(每股獲利)達到1.5元。」洪嘉聰在聯電法說會上笑着說。

就在運動會前2天,2年前遭美國司法部提告營業秘密刑事案件宣告達成和解,「(聯電)公司承認侵害美光一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6000萬美元罰金(約臺幣18億元),並在3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與司法部合作。」在聯電發出的新聞稿中,洪嘉聰更以「很欣慰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來形容自己的心情。

該案起因於2017年,DRAM大廠美光先後在臺、美兩地控訴聯電與大陸福建晉華共謀竊取美光(Micron)的DRAM營業秘密,隔年美國司法部正式起訴福建晉華、聯電以及曾任臺灣美光總經理、聯電副總經理的前福建晉華總經理陳正坤,及自臺灣美光跳槽聯電的何姓王姓工程師,共謀竊取、傳輸,以及持有美光的營業秘密和經濟間諜罪

當時外界預期,一旦聯電遭到判刑確定,可能遭到天價200億美元(約新臺幣6000億元)的判決,最後竟以6000萬美元收場,不少科技業人士都認爲,「聯電談的Deal(條件)真的好極了。」

不過,聯電股價並未因官司和解而大漲,反而走勢疲軟。本刊調查,關鍵就藏在聯電與司法部簽下的認罪協議中,提到了聯電「與司法部在調查、起訴本案另一家共同被告福建晉華的過程中,聯電要確保現任員工與協力商必須配合美國司法部去作證,不管是用視訊、電話、面對面,都要做證人,且會提供司法部所有前員工的聯絡資訊。美國政府也要求聯電要提供所有文件、資料。還必須同意司法部將相關資訊對其他被告作爲證據使用。」這些話正意味着,聯電與司法部的和解條件中,就是扮演「污點證人」的角色,一位資深科技業者直言

從2001年和艦成立開始,聯電與中國的關係既久又深,身爲聯電掌門人的洪嘉聰爲何選邊站?「對聯電來說,中國市場約佔營收15%,但是美國市場佔了營收1/3以上,哪一邊比較重要,答案顯然很清楚。而且,聯電如果不和美國司法部合作,根據文件指出罰款最高可能達到87.5億美元以上(新臺幣2625億元),聯電根本無力承擔。」業內人士分析。

對於外界質疑選邊站,聯電澄清與美國司法部絕無外界想像的交換條件,只是單純與正面的配合。聯電協議中的合作條件,就是在合法的範圍內,依司法部要求提供文件與員工合作。聯電不認爲退出美國刑事訴訟將對福建晉華有任何負面影響。聯電積極與全球各地廠商合作。任何對於聯電將退出特定國家或地區的說法,純屬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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