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若堅持先審服貿 黃國昌:至少先訂審查依據
▲陸委會主委王鬱琦於公聽會開始前與學者黃國昌(着藍襯衫者)握手致意。(圖/記者劉康彥攝)
參與「318太陽花學運」甚深的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7日上午參加立院「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他表示,「先立法、再審查」是學運一貫立場與主張,但假使立法院無論如何都堅持「先審查」,也必須先進行廣泛的公聽會,確立審查依據後才能進行。
黃國昌指出,立法院長王金平已釋出支持「先立法、再審查」的善意,但國民黨團卻不表認可,更加凸顯服貿究竟該如何審查的重要性。他強調,就算立法院堅持「先審查」,也應先確立審查程序、基準與原則,訂定出立法院院審查服貿的依據後才能進行,但他也強調,這並不代表他認同立法、審查「並行不悖」的立場。
▲黃國昌參與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公聽會。(圖/記者劉康彥攝)
黃國昌指「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只是將服貿協議的黑箱程序「就地合法化」,國會與民間仍無實質參與權限。他強調,行政院當初對張慶忠「30秒事件」表達欣慰與感謝,政院版草案內容仍在替張慶忠解套,難怪截至目前,仍沒有人就30秒荒謬戲碼進行責任追究與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