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加班趕《食管法》 提供食安基金法源
▲國民黨團與官員說明《食管法》協商重點。(圖/記者賴映秀攝)
立法院28日舉行臨時會,朝野連續兩日密集協商《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案,國民黨團28日下午說明協商結論,修法重點包括提高罰鍰、提高刑度、加入第三方查驗機制、成立食安基金、複方添加物須由核可單方添加物組成、須標示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等內容。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育敏表示,修法是要讓廠商不敢再做黑心食品,未來黑心商刑度提升到5年以下,罰鍰調整爲6萬到5000萬元,同時設立檢舉人保障條款、「吹哨條款」,保密檢舉人的身分,鼓勵黑心商的內部員工檢舉;修法將規定,廠商須將食品成品、半成品自行交由至第三方機構檢驗。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江惠貞說,食品安全意識擡頭,修法調整近30個條文,藍綠立委都有提出修正案,修法後明確定義食品單方、複方添加物,複方僅限799項中央主管機關核可的單方食品添加物組成,不需再查驗登記。同時,考量到產業結構與國際貿易問題,產品標示及登錄資料上,可在製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擇一公開。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長葉明功說,《食管法》修法之後,最重要的是執法、執行,屆時將從重從肅,落實打擊不法。
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表示,修法確立食安基金的設置法源,未來如果有消費者需要對食品商提出團體訴訟,可由食安基金補助,及補助長期追蹤食安造成的健康影響;食安基金將由食品廠罰款做爲財源,衛福部也會積極監督食安基金運作。
衛福部擔心修法後部分條文造成經貿障礙,經濟部副總談判代表介文汲指出,協商結果表現出對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國際義務尊重,這次修法是非常好的範例,能受到國際社會肯定與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