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排隊領免費雞蛋,被擠倒後身亡!法院判了 →

據央視《今日說法》9月23日報道:去年9月,四川巴中一家超市開展了一項促銷活動,每天前一百名顧客,憑當日任意金額收銀小票,可免費領取十個雞蛋。不少中老年人天一亮便守在超市門口,只爲搶佔這一百個名額。

84歲的楊老太在排隊過程中被擠倒,最終搶救無效死亡,家屬將超市方起訴至法院。法院經過二審,判決老人自擔責七成,超市擔三成。

圖源:今日說法

2023年9月5日早晨,原告林某、林某某的祖母楊某某到南江縣某購物超市門外,排隊參加該超市組織的“每天前100名顧客憑當日任意金額收銀小票免費領取雞蛋10個”的活動。因未到超市營業時間(上午8點),楊某某遂與其他數十名顧客自發在超市門外排隊等候超市開門營業。

7時11分,在超市部分工作人員開門做營業準備時發生人羣擁擠事件,楊某某被所站隊列前面的人羣向後推擠仰面倒地,致頭部摔傷,經醫院搶救,於同月10日宣佈臨牀死亡,產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16584.1元。後雙方就賠償責任無法協商一致,老人家屬遂訴至南江法院。

圖源:今日說法

超市負責人表示,老人受傷純屬意外,事故發生在開業之前,而且是在外面的公衆場所,是個別人不文明的行爲導致現場擁擠引發事故。楊某某自身年齡大了容易摔倒,根本不應該參加這樣的活動。超市沒有半點責任,還以借的名義給了楊某某家人2萬元。

圖源:今日說法

南江法院審理查明,本案中,雖受害人楊某某排隊地點在超市門外且在超市營業時間之前,但基於超市地理位置的限制,在超市門外排隊的羣衆其目的就是爲了參加超市組織的搶購活動。

而且,在營業時間之前排隊亦是因爲超市組織的本次促銷活動僅限前100名消費者享有購物優惠,故而,受害人楊某某排隊的地點及時間符合常理,被告某購物超市應當預料到此種情形的發生並履行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

與此同時,受害人楊某某時年已滿84週歲,應當預見在擁擠的隊列中參與搶購可能存在的危險性,自身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故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較大的責任。

最終,法院酌定楊某某死亡的經濟損失,由超市方承擔30%賠償責任,即94975.23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合計99975.23元,原告林某、林某某(楊某某孫子、孫女)自負70%責任即221608.87元。

一審判決後,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圖源:今日說法

法官就此提醒:依據《民法典》規定,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是超市、賓館等公共場所管理者應盡的法定義務,管理者因違反該義務導致消費者遭受侵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而對於消費者,特別是老年羣體,應當對自身條件及所處環境有相應的判斷,且須格外注意自身安全。

老人的家屬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商家促銷一定要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同時也提醒老人,“不該湊的熱鬧千萬不要去湊!”

高齡老人蔘加搶購活動

家人該如何勸阻

高齡老人蔘加搶購活動,家人勸阻時可以採取以下幾種策略,以確保老人的安全和健康:

情感溝通,理解需求:首先,要與老人進行深入的溝通,瞭解他們參加搶購活動的真正原因。可能是出於節儉、尋找樂趣或是與同齡人交流的需求。通過理解他們的內心想法,可以更有針對性地提出勸阻的理由。

強調安全風險:向老人詳細解釋搶購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如人羣擁擠、摔倒、碰撞等。用具體的事例或新聞報道來加強說服力,讓老人意識到這些風險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

關注身體健康:提醒老人關注自己的身體狀況,特別是是否有高血壓、心臟病等慢性疾病。搶購活動中的緊張和勞累可能誘發或加重病情,對身體健康造成不利影響。

提供替代方案:爲老人提供其他安全、有趣的活動或娛樂方式,如散步、園藝、閱讀、參加社區活動等。這些活動既能滿足老人的社交需求,又能避免搶購活動中的風險。

共同制定計劃:與老人一起制定日常活動計劃,確保他們的生活充實而有意義。同時,鼓勵老人蔘與家庭事務,如烹飪、照顧寵物等,以增強他們的歸屬感和價值感。

尋求專業幫助:如果老人堅持要參加搶購活動,且家人無法有效勸阻,可以考慮尋求社區工作者、心理醫生或老年協會等專業人士的幫助。他們可以提供更專業的建議和支持,幫助家人更好地與老人溝通並解決問題。

最重要的是,家人要給予老人足夠的關愛和尊重,理解他們的需求和想法。在勸阻時保持耐心和溫和的態度,避免使用強硬或指責的語言。通過共同的努力和理解,我們可以確保老人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享受晚年生活。

來源 | 央視《今日說法》、南江縣人民法院、河南日報、樑言天下

編輯 | 芒果

審校 | 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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