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老太排隊領10個免費雞蛋,被擠倒身亡!法院判了

據央視《今日說法》9月23日報道:去年9月,四川巴中一家超市開展了一項促銷活動,每天前一百名顧客,憑當日任意金額收銀小票,可免費領取十個雞蛋。不少中老年人天一亮便守在超市門口,只爲搶佔這一百個名額。

84歲的楊老太在排隊過程中被擠倒,最終搶救無效死亡,家屬將超市方起訴至法院。法院經過二審,判決老人自擔責七成,超市擔三成。

老太排隊領10個免費雞蛋被擠倒

2023年9月5日早晨,原告林某、林某某的祖母楊某某到南江縣某購物超市門外,排隊參加該超市組織的“每天前100名顧客憑當日任意金額收銀小票免費領取雞蛋10個”的活動。因未到超市營業時間(上午8點),楊某某遂與其他數十名顧客自發在超市門外排隊等候超市開門營業。

7時11分,在超市部分工作人員開門做營業準備時發生人羣擁擠事件,楊某某被所站隊列前面的人羣向後推擠仰面倒地,致頭部摔傷,經醫院搶救,於同月10日宣佈臨牀死亡,產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16584.1元。後雙方就賠償責任無法協商一致,老人家屬遂訴至南江法院。

超市開展的促銷活動

超市負責人表示,老人受傷純屬意外,事故發生在開業之前,而且是在外面的公共場所,是個別人不文明的行爲導致現場擁擠引發事故。楊某某自身年齡大了容易摔倒,根本不應該參加這樣的活動。超市沒有半點責任,還以借的名義給了楊某某家人2萬元。

超市負責人稱跟自己沒啥關係

南江法院審理查明,本案中,雖受害人楊某某排隊地點在超市門外且在超市營業時間之前,但基於超市地理位置的限制,在超市門外排隊的羣衆其目的就是爲了參加超市組織的搶購活動。

而且,在營業時間之前排隊亦是因爲超市組織的本次促銷活動僅限前100名消費者享有購物優惠,故而,受害人楊某某排隊的地點及時間符合常理,被告某購物超市應當預料到此種情形的發生並履行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

與此同時,受害人楊某某時年已滿84週歲,應當預見在擁擠的隊列中參與搶購可能存在的危險性,自身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故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較大的責任。

最終,法院酌定楊某某死亡的經濟損失,由超市方承擔30%賠償責任,即94975.23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合計99975.23元,原告林某、林某某(楊某某孫子、孫女)自負70%責任即221608.87元。

一審判決後,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死者孫女發聲

法官就此提醒:依據《民法典》規定,履行安全保障義務是超市、賓館等公共場所管理者應盡的法定義務,管理者因違反該義務導致消費者遭受侵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而對於消費者,特別是老年羣體,應當對自身條件及所處環境有相應的判斷,且須格外注意自身安全。

老人的家屬在接受採訪時也表示,商家促銷一定要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同時也提醒老人,“不該湊的熱鬧千萬不要去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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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爲87歲老人在別墅中裝私家電梯 老人踩空掉落身亡

蘇先生沒有想到,家人爲了外公養老準備了別墅,還特地在樓內安裝了私家電梯,卻最終造成外公意外身亡……

養老別墅中,老人不幸身亡

蘇先生的媽媽是外公的獨生女兒,爲了給外公養老,他們在上海松江區買了一套三層別墅。2022年10月,別墅裝修完畢,一家人住了進來。

圖爲蘇先生一家人爲其外公買的養老別墅

老人平常就住在別墅三樓。雖然有一些基礎性疾病,但腿腳方便,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沒有問題。

考慮到80多歲的老人上下樓梯比較吃力,家人裝修時,特地在別墅內爲外公安裝了一臺電梯。“電梯是我在網購平臺看到的,就聯繫了商家,是代理商來安裝的。”蘇先生的媽媽唐女士說。

這臺液壓電梯的電梯報價71800元,電梯提供方是濟南凱傑重工機械有限公司。對方出示的《神召集團家用平臺報價書》封面上,報價單位則是上海張木藍空間設計裝飾有限公司張家港分公司,蘇先生說,這實際上是代理方。

唐女士出示的《神召集團家用平臺報價書》,該電梯報價71800元

4月18日晚上,蘇先生的奶奶過世,一家人連夜匆忙趕往杭州爲奶奶料理後事。4月20日早上,他們出發趕回上海,但“沒想到,還是晚了一步”!

蘇先生說,當天下午4點半,他們回到家,剛準備摁電梯,忽然聽見電梯裡有很粗重的呼吸音,有人喊:“救救我!救救我!”

“從電梯門縫往下看,就看到外公摔到了電梯井最下面,也就是負一層的位置。我們馬上去營救。因爲電梯不在負一樓,所以電梯間的門也打不開。我們只好撬開旁邊的紗窗,從裡面把電梯間的門打開,這時候,120的車子也到了。”

蘇先生的外公說,被發現時,自己掉下去約半個小時。然而,當晚8時許,老人在醫院搶救無效身故。死亡證明載明,老人因“高墜傷多處損傷”死亡。

蘇先生外公墜落的電梯(視頻截圖)

蘇先生說:“當時電梯在三樓,可能是因爲一樓的電梯門沒有關好,所以電梯在三樓下不來。我外公只好從三樓走下來。過了一會他又想上樓去,但是轎廂還在三樓,由於電梯門沒有鎖死,他隨手拉開門,習慣性地一腳踏了進去……”

私家電梯安全出問題

誰該負責?

4月22日,蘇先生一家跟電梯提供方進行了電話溝通。對方表示,合同是跟代理方籤的,遂要求蘇先生一家先跟代理方那邊對接。

蘇先生:東西(電梯)是不是你們生產的?

供方:我們的設備本身是沒有問題的。

蘇先生:設備沒問題,人爲什麼會掉下去?

供方:我們只賣給你設備,門不是我們的。

唐女士:我買的是你們整套的設備。我怎麼知道門不是你們公司的?

當天,代理方上海張木藍空間設計裝飾有限公司張家港分公司也派人去了蘇先生家。代理方表示,已經把問題交給了供方,但是供方要等鑑定意見。

4月25日,供方和代理商來到蘇先生家,雙方直接洽談事故賠償方案,對於電梯本身的情況並未涉及。

4月26日,濟南凱傑重工機械有限公司的豆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正在積極跟客戶協商處理事故,“目前我們也不知道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我們希望能找個鑑定機構對電梯做一個鑑定,找出原因,明確責任。然後再協商善後。”

蘇先生介紹,從2022年電梯安裝至今,還沒有維修保養過。之前電梯也曾出現過一些小問題,比如說樓層顯示有錯誤,電梯外面顯示電梯在二樓,電梯裡面顯示在一樓;有時候,人在電梯裡面,電梯運行的時候會突然卡住,“報修過,但無論是代理方還是供貨方,都沒有派人來檢修。”

供方和代理商在查看別墅中的電梯

上海居民住宅安裝私家電梯情況比較普遍,面對品牌各異良莠不齊的私家電梯,上海相關部門如何管理?

2023年1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6號公佈《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其中提到本辦法適用範圍爲“本市行政區域內”,那麼是否涵蓋私家電梯?記者閱讀該《辦法》,全文沒有條款提到私家自用電梯。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電梯如果不對外開放,僅對單一家庭使用的,就不納入特種設備的監管範圍,也不納入《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的範圍之內。家庭使用的電梯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去管理,包括檢驗、維保、辦證等,都沒有強制性要求。

不少網友認爲,私家電梯有其便捷性,但安全問題卻很容易被忽視,此次事件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電梯家庭用戶務必要把安全問題放在心上。

圖爲網友評論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