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案更多細節披露:殷某或系法子英被抓後被勒死 稱畫出犯罪現場房屋構造是因愛美術
(原標題:勞榮枝案更多細節披露:殷某或系法子英被抓後被勒死 稱畫出犯罪現場房屋構造是因愛美術)
12月21日上午9點,勞榮枝以被告人的身份走上法庭。這場遲到了近21年的審判在其大幕揭開之前已被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指控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三項罪名。勞榮枝及其辯護人,刑事附帶民事原告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今日(22日)上午9點繼續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殷某或系法子英被抓後被勒死
22日上午庭審中,法庭就昨日尚未質證完畢的安徽合肥一案,列出了多項證據。公訴機關指出,勞榮枝在此案中與法子英共同實施犯罪,兩人均應就殷某和陸中明的死亡負刑事責任。
檢方列舉多項證據證明,勞榮枝在此案中通過坐檯物色作案對象。且有證人證言稱,勞榮枝在本案中到舊貨市場購買了舊冰箱,並提供了一份冰箱的收據,證明其在購買時就預見“可能要出人命了。”勞榮枝曾在供述中承認是她購買後來裝陸某屍體的舊冰箱,但在此次庭審上勞榮枝稱已經記不清自己是否購買冰箱。
▲被告人勞榮枝
庭審中,檢方提供證據,法子英落網後的筆錄曾顯示,法子英曾說合肥案中他去拿錢,如果一小時後沒有回來,就讓勞榮枝勒死殷某。而殷某的死亡鑑定顯示,殷某系被勒死,死亡時間是在1999年7月24日左右,而法子英是在7月23日被抓。勞榮枝稱她在7月22日當晚已離開,目前只有她一人的供述。
按照法子英以往的犯罪行爲,法子英在沒有拿到錢的情況下不會將被綁架者殺害。檢方認爲,勞榮枝和法子英在合肥案中是在共同犯罪。同時,檢方認爲殷某的死亡勞榮枝作案的可能性大。
勞榮枝的辯護人認爲,檢方的證據只能證明殷某是什麼時候死的,勞榮枝在此案中系被法子英脅迫,且殷某死亡作案工具不明確,不能證明系勞榮枝勒死,且法子英案的判決書已認定殷某系法子英殺害的事實。
庭審中,檢方提出,勞榮枝在四起案件中都有參與。勞榮枝多次稱自己被脅迫,但法子英在殺害熊某一家三口的時候,其犯罪行爲足以被判死刑。勞榮枝一直沒有報警,放任法子英,並參與了後來四條人命案件,不可能次次都是被脅迫的。
被害人木匠陸某妻子朱大紅忍不住悲傷,控訴勞榮枝和法子英的行爲“傷天害理”,指出他們殺死陸某對其家庭造成了極大影響,“你們兩個是合夥的。”
公訴機關指出,勞榮枝在逃亡時,用假身份證體現出她有逃避偵察的主觀故意,多項證據證明勞榮枝和法子英形成了固定的勞動分工,勞榮枝對被害人的死亡持有放任態度。勞榮枝則辯稱,承認自己自私,性格膽小不敢面對,所以才和法子英一起逃亡。
▲庭審現場
“我願意用我這一輩子來悔罪。”勞榮枝提到自己被抓前已經患有癌症,一輩子不敢結婚,逃亡後也不再犯罪,參加了很多社區活動,希望給別人帶來正能量。勞榮枝稱她被抓後,覺得死對她來說是解脫,一度排斥見律師,必須給死者一個交代。在法庭上她說:“我不想做勞榮枝這個人,我想做一個好人。”
對於供述前後不一致的問題,勞榮枝稱“我很多內容都記不清了,被審訊的時候非常疲勞,經辦警方說的很多話直接就點頭,不會爲自我辯解。” 而檢方指出,庭前會議時就曾調取相關證據,並沒有審理勞榮枝,且筆錄均有勞榮枝親筆簽字,一些還有勞榮枝的塗改痕跡。
勞榮枝能畫出犯罪現場的房屋構造
辯稱因爲喜歡美術設計
庭上,法警還出示了四起案件的案發現場照片給勞榮枝指認,在出示三起故意殺人案的照片時,勞榮枝說,“對不起,我害怕”,皺着眉頭哭泣,說陸某的屍體她在案發時只看過一兩秒鐘。
勞榮枝表示她對和法子英一起生活時的一些物品還有記憶,會指出照片裡面有些衣物不是她和法子英的,圖片中的同款椅子被法子英賣了500元,法警出示完這組照片,勞榮枝的頭側向一旁哭泣。法警又向她出示了江蘇常州案的一些照片,勞榮枝指出劉華現在的照片她認不太出來了。她說她之所以能畫出很多房屋的構造,是因爲她喜歡美術,對設計感興趣。
勞榮枝提到了不少她和法子英共同生活的細節:有了第一次作案後,她開始和法子英亡命天涯,她經常被法子英洗腦被法子英打;但有時法子英作案後讓她先走,她覺得法子英對她也不錯。她和法子英經常吵架鬧分手,她提出分手,法子英就會不同意,法子英提出分手,她也會不同意。
勞榮枝給母親打電話得知自己被通緝後,就和法子英一起把身份證扔了,到路邊辦了假身份證。重慶是她和法子英的“大本營”、“安全屋”,在重慶法子英不會作案,每次在外地作案後都會回到重慶,她也不會在重慶坐檯,他們不想在重慶留下不好的東西,法子英在重慶打麻將,會輸掉很多錢;法子英被逮捕後,她去了河南,因爲她分析警方可能猜測她會去沿海城市,在逃亡時,她用別人的身份證註冊了微信號和電話號碼,在廈門生活時她基本不用身份證,住在男友家依靠男友生活,“法子英利用我、威脅我,我也利用了別人。”
編輯 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