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臉書沒改成「已婚」 妻怒訴請離婚
一名28歲的印度人妻才新婚兩個月,就向家庭法庭訴請離婚,理由是──丈夫沒有更改臉書(Facebook)的感情狀態,她無法再相信丈夫了。
小倆口是由父母安排下成婚,丈夫表示是忙着處理婚禮後的事,而且傢俱生意也很忙,根本沒時間上臉書,當然也忘了更改感情狀態,他願意更改感情狀態,甚至停用帳戶,不過,老婆卻還是很想離婚,她認爲老公一定在外亂搞。法官則先給雙方6個月時間接受婚姻諮商。
幾位律師認爲,此案例很罕見,但真的愈來愈多夫妻以臉書當作離婚證據。以Divorce-Online律師事務所爲例,去年即有三分之一的離婚案以臉書當證據,Divorce-Online總經理基南(Mark Keenan)說,臉書已是許多人「主要」的溝通工具,想要外遇或調情,臉書是最好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