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經濟特區來了!達悟族祖地恐遭政府財團分食?

蘭嶼是具有美景文化小島,也是達悟族人故鄉。(圖/取自臺東縣政府網站)

編按:ETtoday本報導引用、改寫自weReport調查報導公衆委制平臺上由學生團隊陳品君何怡君、陳芛薇、陳孟君洪育增製作新聞專題( http://we-report.org/node/9250/progress/9311/content ),而本報導刊登於2014.06.15的原版本未按照創用CC規定,在第一時間載明學生團隊之作者姓名,特此更正與致歉。本報導不代表學生團隊之原始內容和報導立場,在此也特此說明。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蘭嶼具有豐富的人文歷史及自然生態,島上原住民達悟族移民至今,也擁有數百年的悠久歷史。然而,受到政府及外族控管之下,蘭嶼多年來逐漸失去原有的文化,去年2月臺東縣政府發佈的「蘭嶼特定區計劃」,藉此將大片部落區域納入國有地開發,而這項計劃也曾被「漂浪島嶼--munch 」作者形容就像「經濟特區」,將讓蘭嶼永遠難再翻身,令達悟族民擔憂不已。

蘭嶼這座島嶼看似美麗和平,背後卻藏着數不完的心痛故事。曾經,政府強制拆除蘭嶼傳統地下屋,興建566戶以鋼筋水泥爲材的國宅,最後因連連發生泥塊剝落、鋼筋腐鏽等情形證實違法的「海砂屋」;接着,核廢料以「作爲罐頭工廠」爲名,侵害達悟族人的土地肺部,這些居民至今仍與10萬277桶核廢料共度每一天。

▼島上大部分山地,只有沿海部分爲平地。(圖/取自臺東縣政府網站)

2013年2月,政府又推出土地利用規劃的「特定區計劃」,令達悟族又面臨下一波沉重考驗。根據「新訂蘭嶼特定區計劃工作計劃書草案」,被視爲部落傳統領域的共有地會成爲優先規劃的區域。政府欲藉此將大片部落共有地納入國有地開發,並開放徵收私人農地。而這份草案的第五大項寫着:「若是政府覈定爲重大建設投資計劃,只要縣政府覈定即可,不受都市計劃法暨相關法令之限制,以縮短審查程序節省時間。」

依照都市計劃法32條,土地使用可劃定爲住宅商業、工業等用途,並視實際情況還可劃爲沒有明確用途的特定專用區。據《調查報導公衆委制平臺》一篇報導則指出,草案引發部分達悟族人擔憂,唯恐草案成爲財團進入蘭嶼投資的敲門磚,因爲土地一經變更,即能蓋起工廠、飯店東清自救會發言人、東清教會牧師張海嶼憂心達悟族人的土地流逝,「我反對商業開發,反對財團藉BOT方式進入蘭嶼。」(本文也感謝we-report提供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