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案」官司惹爭議 名律師宋耀明遭懲處停職6月

律師宋耀明(本報資料照片)

律師懲戒委員會前天決議,將59歲的律師宋耀明決議停止執行職務6月,據瞭解是因宋的律師事務所在1989年受政府委任,草擬拉法葉合約及排傭條款,拒絕軍火商佣金,但宋卻接受軍火商汪傳浦子女委任保衛汪家傭金,違反律師倫理規範,遭決議懲戒。

這起案件導因「拉法葉案」,臺北地檢署聲請沒收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犯罪所得9.6億餘美元,臺北地檢署在2016年向臺北地院聲請沒收汪傳浦、汪妻葉秀貞及4名子女全數犯罪所得,人在海外的汪家人委請宋耀明代理官司訴訟護產

宋耀明因此遭檢舉,律師懲戒委員會將2件檢舉案併案審查後,認爲宋耀明此舉涉及利益衝突迴避,違反律師倫理,11月30日決議宋耀明停止執行職務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