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兆豐案偵結! 北檢起訴蔡友才「求刑12年」

兆豐案今天偵結,蔡友才(左一)及王起梆上午就已遭提訊。(圖/記者張曼蘋翻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疑涉洗錢案,今天上午再提訊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及兆豐金前主秘王起梆,由於蔡、王2人的押期即將到期,檢方稍早宣告偵結。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蔡友才、王起梆、黃士明涉犯金控法之背信罪、收受不正利益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分別量處有期徒刑12、10、4年。

蔡友纔在11月29日因民事官司遭臺北地方法院借提,當時他出庭一吐心中怨氣,表示他背了3個月的怨氣,而他在擔任董座時,在美國檢查報告出爐前4個月就已經做預防處置及提醒措施,根本不是外界認爲的「毫無作爲」。

臺北地檢署自8月偵辦兆豐案以來,10月4日發動第3波搜索行動,由於每次查扣的文件版本都不同,還原相關的手機電腦電磁紀錄後,發現蔡及王供述不一,隨即以被告身分約談2人及前鑑機董事謝泓源,並陸續約談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寶佳機構董事長林陳海等15人作證。訊後,聲押蔡友才、王起梆2人獲准,另謝泓源以20萬元交保、前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涉內線交易,以120萬元交保。

▼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說明偵查結果。(圖/記者張曼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