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害兆豐銀被罰57億還暗槓2.25億 前董座蔡友才求刑12年僅判9月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豐金控前董座蔡友才涉嫌於任職期間,向兆豐授信客戶募資,又向投資股東收了2.25億元的「年度行政服務費」,並於兆豐金紐約分行遭美國調查消極處理(最後被罰57億元),又在挨罰前辭去董座、大賣兆豐金持股321張,檢方依特別背信、內線交易等罪起訴,北院27日判決,蔡友才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行使業務登載不實各判刑4月、6月,合併執行9月,其餘起訴判無罪。

▲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涉特別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罪嫌,北院27日宣判。(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起訴指出,蔡友才2015年間人還在兆豐,卻成立境外公司,並找兆豐金控前主秘王起梆,來規劃招募基金架構,10月間便開始潤泰集團尹衍樑寶佳建設集團總裁林陳海等兆豐大咖客戶募資,其中潤泰集團投資蔡友才的65.7億,還是從兆豐借來的,並向投資的股東們,收取共2.25億元服務費,並於2016年間匯出海外

另外,兆豐金紐約分行於2016年,遭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調查,最後依內控不佳、疑似有洗錢匯款卻沒申報、未確實對客戶查覈、風控政策不明、稽覈季報未依規定送回本行,以及漠視金檢報告、不迴應等理由,於8月19日開罰1.8億美元(當時折檯幣57億元)。

但蔡友才任董座期間,明知美方已認定兆豐有疏失,卻沒向董事會報告,更早在3月間就辭去董座、無縫接軌成立的「鑑機」公司,又在2016年4月至6月間,狂賣兆豐持股321張,「董座、股票雙雙安全下車」,王起梆也在8月8日到12日間,賣了335張,檢方依特別背信罪、洗錢罪、內線交易等罪起訴,並對蔡友才求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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