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文林苑案法院調和失敗判還地 王家:繼續上訴
臺北市士林文林苑2012年遭市政府強拆,王家不服在原址蓋組合屋,阻饒施工,被樂揚建設公司控告無權佔有,士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判決王家人敗訴,須還地。稍晚王家人受訪時表示將繼續上訴。
▲文林苑案判王家敗訴,須拆屋還地。
王家自行搭建組合屋,遭樂揚建設提起拆屋還地的民事訴訟,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王家敗訴,且須自行拆除組合屋,將土地還給建商,並准許樂揚建設若提出擔保金1756萬多元,得假執行,而王家人若無法提出相同金額反擔保金,組合屋則將不保。
對此,北市府指出會尊重判決結果,後續將依法行事,而王家則將繼續上訴。承審法官在訴訟程序中,曾一再試圖尋求雙方和解,爲了解雙方意見還向臺北市政府調取「文林苑更新案協商小組評估報告」,仍無法達成共識,王家始終傾向重建已拆除的建物,但樂揚建設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