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辦公室主任收押、他交保!趙正宇「二開羈押庭」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
立委集體收賄疑案,桃園市立委趙正宇涉嫌收受殯葬業者上千萬元賄賂,臺北地院2日只裁定收押趙的辦公室主任,讓趙以100萬元交保後,高院認爲交保理由「輕重失衡」,撤銷交保裁定。北院8日上午傳喚趙出庭調查,最終於下午2時裁定趙正宇羈押禁見。
▲立委趙正宇一早到臺北地院出席第2次羈押庭。(圖/記者宋良義攝)
目前已因涉嫌收賄遭收押的立委有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3人,而趙正宇在7月31日遭搜索約談時,用外套罩頭躲避媒體拍攝,獲交保後,對鏡頭雙手合十致意;8日再次到臺北地院時,又戴起帽子、口罩,不發一語,在法警引導下,進入第2法庭候審。
專案小組長時間蒐證,發現寶冢生命負責人陳明瀚、展雲企業負責人鍾克信,因不滿位於陽明山的土地被劃入國家公園管制區內,涉嫌透過政治公關郭克銘牽線,行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立委趙正宇,交易對價一度談到4000萬元。
▲趙正宇上次獲得交保後,雙手合十離開臺北地院。(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檢調掌握到雙方在6月中交付部分現金賄款,7月31日大搜索時,果然在趙家找到920萬元可疑現金,據瞭解,趙正宇配合搜索,但不時碎念「辦立委要有把握」,堅決否認收賄,辯稱被搜到的現金是他另外向朋友借來的,而趙的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竟一肩扛下,聲稱他收到的錢都拿去賭博輸光了,沒交給趙。
▲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藍色衣服)已遭收押。(資料照/記者黃彥傑翻攝)
檢察官訊後將趙和林2人都聲押禁見,但北院法官首度調查後,只裁押林,至於趙正宇則因「林已經爲本院諭知羈押,縱未羈押被告,對於後續偵查之妨害應非巨大」,准予100萬元交保。
北檢提起抗告後,高院質疑,北院認定趙、林都涉重嫌,且供述不符,有勾串之虞,結果卻只羈押位階較低的林,位處高位的立委趙正宇卻可交保,不無輕重失衡,理由矛盾的問題,因此撤銷趙的交保裁定,發回臺北地院重新調查考量有無羈押必要。今臺北地院二開羈押庭,於下午2時裁定趙正宇羈押禁見,趙也成了這起集體收賄案中第4位被押的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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