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海「發大財」!陸男來臺當車手兩度盜領 沒領到酬勞就被逮
▲大陸福建省民衆闕慶強去年底來臺擔任車手,盜領新臺幣13萬9000元后被警查獲,臺中地檢署依加重詐欺罪等罪將闕起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與本案無關)
大陸福建省民衆闕慶強、吳燈興及陳瑞開去年12月來臺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受到綽號「堅持」男子指揮提領民衆遭詐騙的款項,約定每天酬勞爲人民幣1200元,不料闕慶強盜領新臺幣13萬9000元后被警查獲。臺中地院審理後,闕男坦承犯行,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2月,檢方上訴後仍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闕慶強(29歲)等3人均爲大陸福建省人民,去年底加入以綽號「堅持」男子爲首的詐騙集團當車手,由吳燈興爲「車手頭」負責交付人頭帳戶金融卡給陳瑞開、闕慶強領取詐款,再收取2人提領的款項。闕男則每日可獲取人民幣1200元作爲報酬。
去年12月18日3人以觀光名義入境臺灣。同月19日,詐騙集團打電話給受害者佯稱親友欲向她借款,受害者誤信爲真,並依指示匯款12萬元至指定帳戶。再由吳將存摺及金融卡轉交給闕男,由闕提領9萬9000元后,將其中2萬1000元轉帳給湯女(另案偵辦中)。
同月22日下午,闕慶強在臺中市北區三民路的全家便利超商學友門市又盜領13萬9000元,卻因行跡可疑被警方逮捕,除了現金外,另查扣存摺5本、金融卡8張及林姓、鍾姓民衆國民身分證。而吳燈興、陳瑞開得知闕男被捕後,當天立即搭飛機返回中國大陸,檢方則依加重詐欺罪起訴闕男。
臺中地院審理後,闕男坦承犯行,但辯稱沒有領到酬勞。法官認爲,闕男價值觀偏差,造成社會信任感危機,但考量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不差,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2月,臺中地檢署不服判決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仍判刑1年2月,可再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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