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性侵先例!張作驥強上女編劇 判賠200萬元、坐牢3年10月
導演鈕承澤5日被爆性侵女工作人員,在家中強迫脫衣襲胸、手指侵犯得逞,導致對方身心重創無法工作,目前已由警方介入調查。而在2013年,導演張作驥也曾被控性侵女編劇,趁女方喝了酒又落單時,在工作室伸出狼爪,後來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遭判刑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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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張作驥侵犯的女編劇指控,2013年5月13日傍晚,張作驥和電影工作夥伴到臺北巿文山區工作室聚餐喝酒,她比較晚獲邀到場,喝醉後別人都先走了,獨自被留在該工作室。此時,張作驥趁她還沒清醒,強脫衣物、咬破嘴脣和胸部,還把生殖器放到她口中,激烈掙扎才得以逃離魔爪。
張作驥在法院審理期間,先是說「不記得」、「背有傷不能做」企圖卸責,但後來因爲女編劇體內採集的檢體中,確認有張作驥的DNA反應,他才改口主張是合意性交。然而,一、二、三審法官都不採信他的證詞,最後判決3年10個月徒刑定讞,在民事訴訟方面另賠償200萬元。
張作驥在2015年4月入監服刑,但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還在教化科專門製作影片宣導教材,帶領受刑人拍攝39分《鹹水雞的滋味》短片,入圍臺北電影獎。他服刑2年4個月,在2017年8月17日假釋出獄,今年7月開拍新電影《那個我最親愛的陌生人》,還邀獄友參與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