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要我含一根熱熱的東西 小四女遭狼師「領帶矇眼」猥褻

小四女狼師矇眼口交。(圖/記者黃克翔攝,示意圖

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一名黃姓國小老師開設補習班,但他卻心生歹念,對上學習的小四女童小慧化名)上下其手,不僅猥褻胸部下體,還把人帶到廁所,用領帶綁住其眼睛,再要求打手槍、口交得逞,直到被害人升上高中,把事情告訴男友曝光,後被臺中分院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刑9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黃男1999年時是南投縣一間國小的教師,而10歲的小慧每週都會到他家補習2次,但「九二一地震」後因住處損毀,便借用小慧家3樓當教室,沒想到他卻趁其他同學低頭功課時,坐到小慧旁邊,身手撫摸對方胸部、下體,還會要小慧到廁所去,供他擁抱猥褻,隔着褲子以下體摩蹭,甚至用領帶綁住女童雙眼,要求打手槍和口交,如果不從就會強行壓頭,恣意猥褻。

法院審理時,小慧供稱,「九二一地震」後,她上課就常被老師亂摸、用領帶遮眼,握住「一個長長熱熱的東西」,也有一次要她用嘴含住,拒絕後就被老師硬塞,當下感覺「想吐」,也曾被手指插入陰道,「覺得不舒服,會痛」另名謝姓女學生也幫忙作證,說小慧確實有說過被老師摸過大腿,還說老師是色狼等語,再加上小慧沒有誣告的理由,因此法官認定狼師猥褻屬實,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刑9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