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OL遭強壓性侵反抗 男同事嗆「30秒把妳悶死」逞獸慾

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女同事小美(化名)一同出差至臺東,未料酒後竟趁機強行對小美性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女同事小美(化名)一同出差至臺東,未料酒後竟趁機強行對小美性侵。臺東地方法院認定阿德違反小美意願,強制性交致多處傷害,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阿德與女同事小美於民國111年6月28日一同前往臺東出差,當晚三人與上司小偉(化名)入住臺東高級酒店。阿德與小美及小偉在15樓客房飲酒至凌晨,小美因不勝酒力被阿德攙扶回隔壁房內休息。然而,阿德進房後並未離去,反而趁小美酒醉之際,強行壓制對方,進行性侵。

根據調查,事發當晚,小美曾奮力反抗並試圖逃出房間,卻在走廊上重心不穩摔倒,阿德旋即將她拉回房間內,並對小美施以拳打腳踢,還以枕頭威脅:「我用枕頭30秒就能把妳悶死」,甚至恐嚇稱「這裡是15樓」。小美不敢再反抗,阿德遂強行以手指及性器進行侵害,導致小美左前額、臉頰、下齶及多處瘀青、擦傷等傷害。

小美酒醒後,立即向上司小偉通報情況,但小偉要求她繼續參與出差行程,未准許離開。直到次日,小美自行回到居住地的醫院驗傷,並經醫院依法通報後,警方展開調查。

阿德辯稱,他與小美在出差期間關係親密,事發當晚雙方發生性行爲是基於小美自願。然而,法院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與小美的傷勢報告;及阿德於案發後傳送訊息予小美,並稱:「對不起了」、「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答應妳不喝酒,情緒管理會改」,足證小美所言非假,認定阿德的說詞無法成立。

法院指出,小美清楚記述了當晚遭受毆打、威脅及強制性交的過程,並且無法抵抗或逃脫。加上監視器拍攝的影像,顯示阿德將摔倒的小美拉回房內的粗暴行徑,足以佐證阿德確實進行了強制性交。阿德事後賠償100萬與小美和解,法官最終判處阿德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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