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無照超速撞死人 一二審都判無罪怎會這樣?
1名男子騎機車在竹科園區遭到酒駕超速還無照駕駛的小貨車撞死,高院卻判肇事駕駛無罪,因爲機車騎士當時搶快違規左轉,兩車對撞前一刻,駕駛又被分隔島上的樹木及交管的崗亭擋住視線,看到對方來車時只剩1秒已來不及反應,肇事駕駛酒測值低於標準值0.15,他的駕照被吊銷是因爲沒繳牌照稅,所以判無罪。
發生於2012年竹科園區的一起死亡車禍,車禍現場留下血跡斑斑,機車騎士躺在血泊當中,肇事的藍色小貨車停在一邊,零件被撞得散落一地,騎機車的高姓工程師行經園區一路和園區三路路口時,被這部小貨車撞倒,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肇事駕駛事後被查出酒駕而且超速,駕照也被吊銷,不過案件到了法院卻判他無罪,新竹地方法院發言人馮俊郎表示,「死者他的過失比較重大,因爲第一個他沒有按照路口的交通號誌,就搶先左轉了。」
當時小貨車接近路口時,對向的騎士沒有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不等機車道的左轉專用綠燈亮起就超速轉彎,短短的2、3秒內兩車對撞,高姓工程師被拖行28公尺傷重不治,當年意外現場的馬路分隔島上種植樹木,路口還有一座崗亭遮住駕駛視線,貨車駕駛看到機車出現在眼前,最多隻有1秒鐘反應時間,根本來不及。
▼小貨車駕駛酒駕未達標準值,駕照因未繳稅被吊銷。
貨車駕駛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法官認爲,肇事司機雖然酒駕,不過當時酒測值0.06,低於酒測標準值0.15沒有超標,駕照被吊銷是因爲沒繳牌照稅,不是交通違規;而駕駛就算當時按照時速開車,也會因爲騎士違規沒有禮讓直行車輛,加上視線被遮住發生車禍,所以一、二審都判無罪。
當時的崗亭是爲了交管設立,如今已經拆除,這起意外因爲駕駛一、二審都判無罪,連帶死者家屬求償的民事一審也敗訴,只能說開車騎車上路,還是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違規在先求償無門,還會賠上寶貴的生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