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聽證會 聚焦財產取得方式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針對救國團是否爲國民黨附隨組織辦聽證會,有學者說,應釐清救國團成爲社團法人財產如何取得,也有學者分析史料表示,救國團從未受國民黨控制。

聽證會在張榮發基金會舉行,由黨產會主任委員顧立雄主持,目的在釐清中國青年救國團自民國41年10月31日成立時起,是否受中國國民黨實質控制,或是否曾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等問題,救國團財產取得方式也成爲焦點之一。

聽證會首先由黨產會報告初步調查結果指出,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40年通過成立救國團,41年救國團成立時,隸屬國防部政治部,58年底解除與國防部隸屬關係,59年到78年向內政部報備屬於「社團運動機構」,78年登記爲社團法人;救國團58年和國防部解除隸屬關係後,經費仍在政府編列預算的工作項目與補助案。

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表示,救國團從未被國民黨控制,當然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內政部105年3月呈送給立法院資料中,明確表示救國團「非屬中國國民黨之附隨單位(或附隨組織)」,黨產會卻始終略而不提。如果要釐清救國團與國家間的財產問題,透過法律程序即可,如志清大樓就是最好的例子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建元說,國民黨當時組織改造,學習中國共產黨的青年團體組織形態,雖將救國團設在國防部下,實質上曾受國民黨控制。應關注救國團78年登記爲社會團體前,財產究竟如何取得?有沒有把應付出的對價給中華民國政府而非國民黨?很可惜黨產會與救國團都沒說明。

他說,肯定救國團在青年服務上的貢獻,他就讀政治大學時,曾任救國團服務員,後來被告知,他不是國民黨員,不能擔任這項工作,他因此離開救國團,留下傷心記憶

政大歷史學系教授薛化元說,以歷史脈絡看,過去黨國不分,以黨領政,救國團是國民黨因應需成立的校園青年組織,國民黨運作讓救國團從政府拿到資源時任臺灣省主席吳國楨就曾因拒編預算給救國團,而與蔣經國衝突。應思考救國團取得的國家資源,該如何返還國家。

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陳立文表示,黨產會調查報告有一半篇幅談救國團成立前籌備情況,但要談的應是救國團從41年成立開始,有沒有受到國民黨實質控制,而非成立前國民黨的想法。

陳立文說,國民黨中改會將通過的救國團籌組原則送到行政院,但行政院回覆函文,僅提及救國團隸屬國防部,刪除中改會提出的「國民黨以黨團方式領導、選拔本黨優秀同志擔任幹部」等字眼。救國團實際運作一直是經行政院體系,完全沒經過國民黨。

陳立文表示,國民黨確實想掌控救國團,但當時蔣經國任救國團主任,強調爲青年服務,做反共宣傳,沒跟國民黨務活動重疊,也沒宣揚國民黨或介入選舉。當年救國團副主任胡軌就公開表態,救國團屬於政府機構,和國民黨沒任何直接關係。這是讓史料說話,不是以現在的觀點以古非今,救國團成立時,沒受國民黨控制。

臺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兼任教授黃德福表示,救國團幹部依組織章程選出,而不是國民黨派任,前國民黨主席李登輝88年本想安排女婿賴國洲出任救國團主任,但沒成功;救國團縣市團部主委、副主委等幹部,不乏由民主進步黨政治人物擔任,像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就曾任救國團幹部,可見國民黨無法控制救國團人事。106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