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土地扣押抗告不合理?都發局:已要凱基敘明信託契約

檢方日前對京華城土地聲請假扣押,經鼎越抗告成功,議員遊淑慧質疑,該塊土地當時雖未過戶給鼎越,但雙方已交付信託,爲何凱基和京華城公司仍可以申請都市計劃變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京華城容積案持續延燒,日前檢方對京華城土地聲請假扣押,經鼎越抗告成功,議員遊淑慧質疑,雖然該塊土地當時雖未過戶給鼎越,但雙方已簽訂契約交付信託,爲何凱基和京華城公司仍可以申請都市計劃變更,是不是鼎越也知情同意,應釐清凱基簽訂細節。都發局表示,已發函凱基需敘明清楚當初買賣信託細節。

遊淑慧指出,京華城土地日前遭北院裁定假扣押,但鼎越抗告主張「當年都市計劃不是他提出申請」,高院發回北院更裁,然而鼎越在2019年就已經和京華城公司完成土地交易,京華城也將買賣價金、不動產交付信託給凱基銀行,京華城公司理應非該塊地主,卻還能依向市府提出都市計劃變更,申請容積獎勵.

遊淑慧質疑,當時不管是京華城公司或凱基銀行,都不是實質所有權人,但在做都市計劃變更或公展都不應該由他們申請,都委會在審查該案,難道只看文件就覈准,看到信託時都沒有去調查原因,契約中有沒有權利可以讓凱基可以去做都市計劃變更。

遊淑慧表示,京華城公司在申請時有拿出凱基銀行同意書,但凱基銀行只是受鼎越委託,暫時管理這塊土地,應無權來申請都市計劃變更,「如果有權利就天下大亂」,還是鼎越本身就知道這件事,同意凱基、京華城公司去做土地變更,如果是這樣,那鼎越抗告理由就不應成立,她也寫了一份工作請都發局代轉內政部確認是否有疑義。

都發局長簡瑟芳表示,當時京華城土地雖已信託給凱基,但謄本上會有信託銀行和所有權人,當時是由凱基銀行作爲申請人委託京華城公司申請土地變更,並授權同意書給京華城公司,至於該塊地交易買賣信託細節有無包含土地所有權變更,已函文凱基需敘明清楚,議員所寫的公文上週五已經將公文代轉給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