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20%容積獎勵」圖利沈慶京111億 檢方扣押京華城土地

京華城建案工地。(圖/本報系資料照)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認定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獲利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向法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坐落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土地,即目前改建中的京華城土地,禁止該土地移轉第三人,以利於保全日後追徵不法所得,臺北地院日前已裁定準予扣押。

檢方強調,扣押京華城土地,是爲了禁止相關被告利用案件偵審空檔將土地移轉他人,繼續獲取不法利益,因此基於保全日後追徵不法所得,遂向法院聲請扣押獲准,至於京華城繼續興建,是因臺北市政府依其行政職權管理,與法院扣押裁定無關。

檢方認爲,柯文哲、彭振聲在臺北市政府任職期間,接受威京集團陳情,違法配合威京集團提供京華城建築容積獎勵20%,讓京華城容積率由560%提高至840%,估算圖利威京集團獲利不法利益高達新臺幣111億7023萬6000元,此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

北檢表示,檢方偵辦柯文哲等人涉京華城案犯《貪污治罪條例》一案,針對第三人鼎越公司就柯文哲、彭振聲、沈慶京等被告共同違法圖利行爲而獲取不法利益,日前向法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坐落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土地(即京華城現址土地),以利保全日後追徵,並已獲法院裁定準予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