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週刊/政府三大錯誤 養出劇毒日月光
圖、文/今週刊 鄭閔聲寬闊平整的自行車道,蜿蜒穿過像絲絨般柔軟的草地,後勁溪兩岸的親水公園,被高雄市政府視爲珍貴的景觀資產。但緩緩流過人行步道下方的溪水,卻有如調酒「血腥瑪麗」般棕紅,且時不時傳出刺鼻異味,與周邊的優美景緻呈現強烈反差。
半導體封測大廠日月光高雄K7廠,本月初遭高雄市環保局查獲,將含有超量致癌重金屬的強酸廢水私自排入後勁溪,毒害下游上千公頃農地,讓這條長年孕育北高雄,半世紀來卻飽受污染荼毒的溪流,再次受到各界關注。
儘管日月光辯稱事件起因是設備故障與管理疏失,絕未惡意污染環境,但隨K7廠私設的廢水海放暗管曝光,中壢廠也因偷排逾千噸廢水,遭桃園縣環保局勒令停工,日月光爲增加獲利,將廢水處理成本轉嫁全民承擔,幾乎已是事實。
十二月十六日,神隱近一週的日月光董座張虔生終於出面說明,卻仍堅持未蓄意排放廢水、沒有私設暗管,僅願爲「造成社會紛擾」鞠躬致歉;就連承諾分三十年捐三十億元推動環保工程,他也強調「不是因爲做錯什麼事,只是日月光熱心公益,願藉推動環保回饋臺灣。」言談之間毫無悔意。
然而,在臺灣過度重視經濟數字的發展思惟下,日月光絕非唯一一家犧牲環境牟利的無良企業;在業者普遍缺乏環保意識之下,後勁溪當然不是唯一一條發出哀鳴的河川。
早在一九八八年,高雄縣林園鄉就因工廠聯合排放廢水,造成河川魚蝦大量死亡,引發居民羣起抗爭;友達、華映兩家面板大廠,自一九九九年起,每日將萬噸廢水排入新竹霄裡溪;桃園老街溪,長期遭沿岸的印刷電路板與砂石廠污染;再加上日月光事件爆發後,彰化、桃園也陸續查獲類似案件,全臺各地水域,幾乎無一倖免。
而政府長期以經濟發展至上的思惟、缺乏環境風險管控概念,以及對污染業者不具嚇阻力的罰則,是造成污染現象無所不在的三大關鍵。
「從臺灣政府的法令與管制措施,我看不到對環境保育足夠的重視。」儘管日月光已遭高雄市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處以最高罰款六十萬元,並追繳不法利得逾一億元;但環保作家朱淑娟認爲,這對年營收兩千億元的日月光而言,根本無足輕重。尤其不法利得金額雖高,業者卻可藉行政訴願與政府長期抗戰,例如臺塑仁武廠因污染後勁溪,遭追討八三○○萬元不法利得,至今雙方仍在訴願階段糾纏,政府連一元都還沒討到。
時間拉回一九九○年,當年臺塑美國德州廠因造成多起水污染事件,被德州政府處以二十四萬四千美元罰款(約七百萬新臺幣)。隔年,臺塑又因廢水處理不合標準,造成廠區周邊地下水污染,這次美國環保署決定重罰,對臺塑開出破紀錄的三三七萬美元罰單(約一億新臺幣)。從這兩次裁罰紀錄,不難理解爲何朱淑娟會認定國內罰則對業者不具嚇阻力。
即使主管機關祭出殺手?──勒令停工,業者只要提出改善計劃,經常能在半年內復工,期間只要拉高備用產能,幾乎不會對營運造成影響。「法規沒有嚇阻力,才讓業者一再挑戰政府公權力!」朱淑娟說。
除罰則不夠嚴厲,政府長期縱容以發展經濟名義遂行的破壞環境行爲,是業者能有恃無恐的另一大關鍵。十二月十一日,當立委要求經濟部終止日月光的租稅優惠,經濟部長張家祝的回答竟是「日月光是非常好的公司」,不能因爲一個錯誤就把它打入十八層地獄,否則以後沒有人敢來我國投資;財政部長張盛和更認爲,租稅優惠是獎勵而非懲罰,對取消或追繳租稅優惠持保留態度…【全文請見今週刊88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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