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擬優化完善銀團貸款業務監管
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李延霞)爲進一步優化完善銀團貸款業務監管,推動銀團貸款業務規範健康發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銀團貸款業務指引》進行了修訂,形成《銀團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22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依據同一貸款合同,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自原銀監會發布指引以來,銀團貸款業務穩步發展,成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支持大型客戶和項目融資的重要方式。但隨着市場環境變化,指引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銀團貸款業務發展的需要。在考慮國內實際狀況和學習借鑑國際成熟經驗的基礎上,對指引進行了有針對性的修訂。 徵求意見稿從籌組模式、分銷比例和二級市場轉讓等方面對商業銀行開展銀團貸款業務的要求進行了優化。徵求意見稿按照兼顧效率和風險分散的原則,將單家銀行擔任牽頭行時承貸份額和分銷份額的原則下限分別由20%、50%調整爲15%、30%,以利於銀團成團。 合理收費是銀團貸款良性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徵求意見稿要求銀行完善定價機制,明確內部執行標準,向借款人充分揭示和披露費用構成、計費標準、計費方式等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