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密集發佈風險提示 警惕“優化債務”“代理退保”等非法中介侵害消費者權益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臨近,金融機構密集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活動,以“代理退保”“減免債務”“徵信修復”等爲代表的非法金融中介活動嚴重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多家銀行、保險、理財公司等金融機構對此開展風險提示。
據梳理,近期,交通銀行、寧波銀行、廣東南粵銀行、中國人壽、平安人壽、華夏理財、渝農商理財等均發佈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警惕非法貸款中介“低息秒貸”、虛假投資理財平臺“高息穩賺”、不法信用卡中介“高額辦卡”等騙局,以及打着“優化債務”“代理退保”“徵信修復”等旗號的非法代理維權陷阱。
專業人士指出,上述非法金融中介活動不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導致消費者財產損失、個人信息泄露,甚至觸犯法律,同時嚴重擾亂金融秩序、危害金融機構聲譽。對此,金融機構既要強化金融消費者教育,提醒消費者提高警惕,也要持續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嚴格業務流程,並及時迴應消費者訴求。
警惕非法中介:高額手續費 “套路貸”陷阱
近期,交通銀行、寧波銀行、廣東南粵銀行、柳州銀行、張家港農商銀行、紫金農商銀行等多家銀行均發佈防範非法貸款中介的風險提示。
據瞭解,目前貸款市場上有一些不法中介冒充銀行名義,打着“高額度”“低利率”“無門檻”等旗號,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從中騙取高額手續費。
而金融消費者掉入非法貸款中介陷阱,既會面臨財產損失,還可能陷入“套路貸”。一些非法貸款中介會設置各種套路,如簽訂陰陽合同,隱藏高額利息、違約金等條款,消費者一旦違約,就會面臨鉅額賠償。
“非法貸款中介指未經監管部門批准,以‘低息、快速放款’爲誘餌,通過僞造材料、收取高額手續費等方式騙取借款人錢財的非法機構或個人。”寧波銀行指出,爲促成貸款,非法貸款中介還可能誘導客戶提供虛假資料、協助客戶包裝資質,甚至僞造文件等,以騙取金融機構貸款。一般會在貸款發放前就收取各種費用,如“手續費”“保證金”“預付利息”等,還可能存在不明收費項目或隨意提高收費標準的情況。
蘇商銀行特約研究員薛洪言也分析道,不法貸款中介的違法行爲主要包括冒充銀行合作機構進行虛假宣傳,以及協助借款人僞造貸款材料或虛構貸款用途來騙取銀行貸款,並向借款人收取高額服務費等,嚴重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擾亂正常貸款秩序。個別中介機構甚至還涉嫌利用借款人信用資質騙取貸款後捲款跑路等嚴重違法行爲。
據交通銀行披露,非法貸款中介具有以下危害:騙取金融消費者的財產;泄露金融消費者信息,甚至用於洗錢等非法活動;影響金融消費者信用記錄;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損害金融機構聲譽等等。
交通銀行表示,因爲非法貸款中介常常冒充正規金融機構或勾結金融機構內部人員,利用金融機構的名義進行欺詐活動,對於銀行的聲譽會有影響。
薛洪言也補充道,不法中介僞造貸款資料騙取貸款,會直接推高銀行信用風險,導致銀行消費貸不良率攀升。不法中介批量炮製的“完美客戶”還會干擾銀行風控模型的有效性,對銀行審批數據造成污染,影響正常業務的開展。同時,不法中介冒充銀行進行虛假宣傳,還會給銀行帶來聲譽風險,造成不必要的客訴問題。
對此,薛洪言認爲,不法貸款中介的合謀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爲具有暴利屬性,業務操作層面也有一定的隱蔽性,故而不乏機構或個人鋌而走險,很難從根本上消除。
“從根治思路上看,既要強化金融消費者教育,提醒消費者提高警惕,也要持續加大監督查處力度,雙管齊下。同時,既要切斷不法中介生存土壤,也要承認合規中介在普惠金融中的積極作用,開正門、堵偏門,持續規範中介生態,讓不法中介無機可乘。”他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銀行領域,除了非法貸款中介外,還有宣稱“內部渠道”“高息穩賺”的非法理財中介、“快速辦卡”“高額度”的非法信用卡中介,均是以不實宣傳吸引消費者上鉤,一旦得手便消失無蹤。
浦發銀行提醒金融消費者,覈實金融資質,合法的金融機構應具備相關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書,在開展業務前,務必覈實其資質真實性;警惕費用陷阱,在正規金融業務辦理過程中,收費清晰透明,對於中介提前收取高額費用,且承諾不符合常理的服務結果,一定要拒絕;勿輕信高收益,金融市場遵循風險與收益相匹配原則,對於中介承諾的超高收益率且無風險的理財產品,堅決遠離,避免陷入非法集資陷阱。
渝農商理財也建議道,大多數金融詐騙都是通過虛假APP實施,請消費者像檢查食品保質期那樣養成習慣:遇到年化收益超6%的項目,先到“中國理財網”查產品編碼;接到貸款營銷電話,立即撥打銀行官方客服覈實。
警惕非法代理維權:違規“倒貸” “財”“保”兩空
除了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以各種“誘惑”吸引金融消費者上當之外,非法金融中介還會以“優化債務”“代理退保”等旗號的名義,誘導消費者踏入非法代理維權陷阱。
據瞭解,非法貸款中介會以幫助消費者“債務重組”“債務優化”的名義,誘導消費者“借新還舊”或者申請高息過橋墊資,這種行爲不僅隱藏着高額收費陷阱和個人信息泄露等風險,而且可能被誘騙實施詐騙等犯罪行爲而觸犯法律。
晉商銀行便披露到,“減免債務”一般具有以下套路:一是虛假承諾型,“黑戶也能貸款”“徵信污點秒修復”,警惕收取天價費用後捲款跑路,或誘導借貸人簽署虛假合同導致債務擴大。
二是信息盜用型,“借你身份證辦個空賬戶走流水”,警惕冒用身份辦理網貸、信用卡,導致徵信受損甚至被追討債務。
三是過橋墊資陷阱,“幫你墊資還舊債,再貸新錢週轉”,警惕墊資費高達5%-10%,新貸利率遠超市場水平,最終債務雪球越滾越大。
四是僞造材料型,“幫你僞造收入證明申請免息貸款”,警惕若被銀行識破,可能面臨“騙貸”刑事指控,徵信記錄永久留痕。
工商銀行北京分行也指出,所謂“債務重組”均涉及“倒貸”,消費者若未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將承擔違約責任,不僅可能被銀行要求提前還貸,個人徵信也會受到影響。如果配合不法中介通過編造虛假理由、使用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銀行貸款資格,則涉嫌騙取銀行貸款,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而在保險領域,“代理退保”則是常見非法中介亂象之一,中國人壽、前海人壽、北京人壽、新華保險、中宏保險等多家險企均發佈防範不法中介“代理退保”的風險提示。
據瞭解,非法代理機構往往以“全額退保”“快速退保”的名義,慫恿亟須資金的消費者退保,從中獲取高額手續費,主要針對人壽保險、健康險等人身保險產品。對金融消費者來說,實際到手的金額可能遠低於預期,甚至因退保失去原有的保障,面臨“財”“保”兩空的風險。
中國人壽披露道,所謂“非法代理退保”,是指個人或團體以牟取非法利益爲目的,打着“可代理全額退保”的旗號,向消費者推介保險退保業務諮詢、代辦等經營活動。這些黑中介通過冒充監管機構、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利用消費者對保險知識的缺乏,慫恿消費者退保,並誘導消費者簽署代理退保服務協議,牟取高額代理退保諮詢費、手續費、保證金等。
新華保險揭露“代理退保”黑產的運作手段:一是網絡傳播,不法分子通過微信公衆號直播,傳播不實言論,讓消費者上鉤,獲取客戶信息,收取服務費和尾款,讓客戶簽署“諮詢協議”;二是惡意投訴,不瞭解消費者需求的情況下誘導客戶通過信函向監管單位投訴的方式向保險公司施壓,同時提供應對話術,讓其達到全額退保的目的。
“‘代理退保’亂象猖獗,和金融消費者和保險公司都有一定關係。”資深金融監管政策專家周毅欽指出,一方面,一些金融消費者的風險防範意識明顯不足,被非法代理機構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虛假宣傳所迷惑,在對保險條款不瞭解的情況下,“病急亂投醫”,輕信了非法代理機構的虛假宣傳。另外一方面,有些非法代理機構深諳金融機構害怕投訴、息事寧人的心理,採取不正當手段,例如僞造材料等不法行爲,裹挾金融消費者進行惡意投訴。
周毅欽建議道,保險公司應加強完善業務流程,嚴格審覈退保申請,仔細覈實申請人身份及相關資料,防止非法代理機構代理客戶或者利用虛假材料騙取退保。
“同時,保險公司應該強化員工培訓,包括對一線員工和客戶專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員工對保險條款、退保規定的專業程度,如果金融消費者確有退保需求,及時響應客戶的退保訴求,按照規定流程及時辦理。若是由於客戶因誤解或受誤導而提出的退保,可耐心解釋,幫助客戶消除疑慮。”他指出。
多方聯動:打擊非法金融中介活動
事實上,除了金融機構就非法金融中介屢屢發佈風險提示外,金融監管部門也在聯合多方開展打擊非法金融中介活動,並通過發佈風險提示及典型案例提醒消費者警惕風險。
3月14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召開會議,聯合部署開展爲期6個月的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集羣打擊工作。會議要求,要突出打擊重點,聚焦貸款領域非法存貸款中介服務、惡意逃廢金融債務,保險領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賠,信用卡領域不正當反催收等重點方向,依法嚴打信用卡詐騙、騙取貸款、貸款詐騙、保險詐騙、非法經營、虛假訴訟、合同詐騙等各類犯罪活動。
3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發佈防範非法金融中介典型案例,揭示了非法代理退保、非法代理維權、虛假徵信修復、不正當反催收、非法助貸等五種類型的非法金融中介行爲,提示消費者警惕非法中介或不法行爲侵害權益。
據瞭解,此前,2024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中共河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曾聯合發佈《關於持續整治“代理退保”黑產亂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表示將進一步深化聯合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協同,全省聯動、持續整治“代理退保”黑產亂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正常金融市場秩序。
1月14日,吉林金融監管局也發佈消息稱,吉林金融監管局與省人民檢察院建立“代理退保”黑產聯合整治機制。吉林金融監管局主動聯繫、登門拜訪,就共同整治“代理退保”黑產亂象深入交流研討。剖析當前面臨的形勢、難點和堵點,邀請保險機構分享成熟做法,爲案件立案提供思路。就“代理退保”黑產犯罪性質、取證標準、立案偵查充分交換意見,建立金融監管部門和檢察機關“代理退保”黑產聯合整治機制。
另據梳理,雲南金融監管局、北京金融監管局、福建金融監管局、黑龍江金融監管局均於近期發佈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防範“債務優化”“債務減免”等非法中介活動、不法貸款中介假冒銀行名義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非法代理維權中介等風險。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侯海東律師分析指出,非法金融中介亂象的成因主要包括市場準入門檻缺失、信息不對稱加劇欺詐空間、金融機構內控失範、消費者風險意識薄弱四方面;應對措施需從強化全鏈條監管、完善法律追責機制、提升消費者教育、推動金融行業合規治理四個維度展開,構建“預防+懲治+修復”的立體化治理體系。
他表示,可以跨部門協作,金融監管部門、公安、網信等部門建立線索共享平臺,加強社交平臺非法金融廣告的識別與攔截;提高違法成本,加大刑事責任追究,對虛構資質從事非法代理退保等行爲,適用合同詐騙罪,並對從業者施行禁業處罰;建立“黑中介”公示與舉報機制,及時披露違法機構名單,提高社會警惕性;發展合法替代服務,鼓勵銀行設立“債務重組諮詢室”、保險公司開通線上自助退保通道,減少消費者對非法中介的依賴。
文/錢曉睿
編輯/王欣宇 徐楠
(編輯:錢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