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城投退平臺數量已超300家,“十年隱債化解”攻堅期,化債政策再出新指引?

財聯社9月25日訊(編輯 李響)近期,城投退平臺出現新狀況!對於退平臺的標準和流程似乎有更爲清晰的指向。

據昨日紹興市柯橋區建設集團官網顯示,紹興市柯橋區城建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柯橋城投)刊登了關於退出融資平臺名錄的函。

函件內容顯示,根據上級關於融資平臺轉型退出工作相關規定,柯橋城投對隱性債務已清零但經營性金融債務尚有存續,且已剝離政府融資功能、完成市場化轉型的平臺,徵得三分之二金融債權人同意後,可申請退出融資平臺名錄。

業內人士稱,與此前退平臺內容對比來看,此次函件內容新增了部分退平臺的流程與標準,或表明新的監管文件對於城投退平臺有了新的要求。如提出退平臺不晚於2027年6月末,若逾期未退出,屆時將由省級政府認定並向主管部門申請退名單;同時要求退出平臺名單應徵得2/3債權人同意,要求該步驟中不同意平臺退出名單的債權人應出具相關證據,並由地方政府審覈證據、給出判定意見。不過,尚無公開的文件信息傳出。

天風固收團隊在相關研報中稱,從目前的信息來判斷,退平臺的最終的裁決權或在地方政府,而最難實施的是2/3債權人同意。雖然明面看上去城投平臺與政府信用的關係似乎只剩下隱債,但實際的關聯千絲萬縷,想要3年內所有城投企業都完成市場化轉型,顯然過於樂觀,不過城投“退平臺”是戰略方向和大勢所趨。

據企業預警通統計,截至今年9月19日,已有3141家平臺公告退出,其中僅今年已有305家城投平臺退出。

業內人士指出,在早期,多家城投公司的“退平臺”具體表述中直接說明退出(原)銀監會的平臺名單,也有企業的表述中包含財政部的名單或審計署的名單,不過近兩年“退平臺”表述則較少提及具體名單,多以“退出政府融資平臺”、“不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等作爲說明,同時強調自身作爲市場化經營的主體身份。

“名單制仍是有的,只是不便於公開,在近年來幾輪摸排下來,多是債務情況較重的平臺被納入監管名單,債務管控都由提交至省一級部門審批,退名單的考覈任務普遍較重”,某中部地區城投業內人士表示。

儘管不少地區就“壓降融資平臺數量”密集表態,如江蘇省鎮江市在今年地方兩會上提出“壓減地方政府融資平臺90個以上”,與此同時,相關政策及補丁文件陸續出臺,不過據國盛固收團隊統計數據顯示,實際上“退平臺”企業的債券資金用途突破“借新還舊”的主體僅10%左右。

隨着“十年隱債化解”步入攻堅期,城投平臺退出轉型急需更規範的細則標準。市場人士表示,按照近期新增文件要求,退平臺應不晚於2027年6月末,同時對於逾期未完成的城投平臺,規定了流程、標準和條件。

不過另有業內人士指出,若從退平臺的主體訴求出發,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能夠新增發債,不過從近期文件內容來看,即便完成了退平臺,也不意味着可以新增發債,平臺還是要按照目前發債機構“符合產業類平臺條件才能新增”等審覈條件來判斷,從這一點來看,未來城投平臺的融資滾續能力仍將持續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