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萬元實拿8千元4個月利息1萬5千元 二手車商重利罪判40天 

男子借1萬元,得先繳2千元利息。(示意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吃人夠夠!借1萬元,15天利息2千元,彰化男子生活拮据急需生活費應急,便向賣二手車阿雄化名)借1萬元,借款時預扣第1期利息2千元,實拿8千元,之後每期利息2千元, 4個月匯款15,000元(年利率相當於243.3%至1216.7%),男子不堪負荷報警,彰化地院依重利罪,判阿雄拘役40天。

依據判決書內容指出,阿雄向男子收取之利息,經換算年利率高達243.3%至1216.7% 不等,不僅遠高於民法第203條所定之週年利率5%之法定利率,及同法第205 條所定之最高利率週年利率20%之限制。

且以現今爲低利率時代金融機構除少數貸款(如信用卡現金卡等無擔保之短期、小額之授信)利率介於10%至20%之間外,多數貸款利率均在10%以下,及一般民間貸款多爲三分利即月息3% 等情相較,阿雄所收取之利息,顯較一般債務之利息爲高,阿雄所爲,系犯刑法第344條之重利罪。

法官審酌後認爲阿雄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未以暴力、恐嚇等行爲向被害人催討債務,除收取高額利息外,亦別無其他侵害、騷擾被害人之情事,量處其刑。

腦公!你不可以賴帳

【其他新聞

混凝土車撞砂石車「跑出影分身」瞬間一臺變兩臺 監視器曝真相

►臺中母子3屍/孩子沒了媽…冷血軟飯男「悶殺雙胞胎」!DNA鑑定出爐:是他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