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引退感言 五年內不干預政治
西安事變前夕的楊虎城(右)與張學良(左)。(本報系資料照片)
根據憲法第四十九條上半段,「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所謂「缺位」,當係指死亡和自動引退而言。而蔣先生所引則爲該條下半段,「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所謂「因故不能視事」,當係指被暴力劫持而言。今蔣總統不是「因故不能視事」,他是「辭職不再視事」,則副總統便不是「代行」,而是如蔣先生親口所說的「繼任」。
蔣先生首先發言,將目前的局面作詳細的分析。最後結論說:「軍事、政治、財政、外交皆瀕於絕境,人民所受痛苦亦已達頂點。我有意息兵言和,無奈中共一意孤行到底。在目前情況下,我個人非引退不可,讓德鄰兄依法執行總統職權,與中共進行和談。我於五年之內決不干預政治,但願從旁協助。希望各同志以後同心合力支持德鄰兄,挽救黨國危機。」
蔣先生聲音低沉,似有無限悲傷,與他平時訓話時的激昂慷慨,截然不同。他說話時,衆人中已有人黯然流淚;等他說畢,谷正綱、陳慶雲、何浩若、洪蘭友、張道藩等竟失聲痛哭,全場空氣萬分哀痛。CC系少壯分子、社會部部長谷正綱忽忍淚起立大聲疾呼說:「總裁不應退休,應繼續領導,和共產黨作戰到底!」
興亡重擔壓肩頭
蔣先生以低沉的語調說:「事實已不可能,我已作此決定了。」隨即自衣袋裡掏出一紙擬好的文件,告訴我說:「我今天就離開南京,你立刻就職視事。這裡是一項我替你擬好的文告,你就來籤個字吧。」在那樣哀傷的氣氛之中,四周一片嗚咽之聲,不容許我來研究,甚或細讀這一擬好的文稿。那氣氛更使我不得不慷慨赴義似的,不假思索地在這文件上籤了名字。蔣先生便收回去了。最後,大家又商討一些今後和談的原則問題,蔣先生便起立宣佈散會了。
我問:「總統今天什麼時候動身,我們到機場送行。」
蔣先生說:「我下午還有事要處理,起飛時間未定,你們不必送行!」
說着,他就走向門外。這時于右任忽然老態龍鍾地追上去,口裡喊着:「總統!總統!」蔣先生稍停問何事。于右任說:「爲和談方便起見,可否呈請總統在離京之前,下個手令把張學良、楊虎城放出來?」蔣先生只把手向後一撒說:「你找德鄰辦去!」說畢,便加快腳步走了。拖着一大把鬍鬚的七十老人于右任,在衆人注視之下,慢慢地走回,大家這才黯然地離開會場。
我們都知道蔣先生下午要在明故宮機場起飛離京,大家午餐之後,便陸陸續續地趕到機場。誰知蔣先生離開會場後,便逕赴機場,乘「美齡」號專機飛到杭州去了。大家都空跑一趟而回。
蔣先生去後,我立刻感到國家興亡的千鈞重擔已壓在我的肩頭。我繼任總統的最大任務是與共產黨講和。但是我們的主力已被摧毀,在這失敗已成定局的情況下,共產黨願意和我們停戰講和嗎?試問在北伐期間,吳佩孚、孫傳芳、張作霖屢敗之餘,要求我們停戰講和,組織聯合政府,或畫疆而治,我們肯不肯呢?再說,我們如與共產黨易地而處,我們願不願意停戰講和呢?
「繼任」還是「代行」
和的可能性既已極其渺小,而根據民族傳統,降又不可,則只有憑長江天險,拒敵渡江。然後希望友邦美國改變政策,助我安定金融,穩定民心軍心。必先具有可戰的力量,纔有與共產黨言和之望,但是長江天險是否可守,軍隊是否可靠,皆成問題。何況敗兵之將不足以言勇,而中共銳氣方盛,一江之隔,又安能阻其南攻。再退一步說,縱使長江可守,美國政府又是否會改變政策,大量援助呢?沒有美援,則縱把長江守住亦屬徒然。後顧前瞻,在在都感到這一殘局無法收拾。然既已肩此重任,也只有拿死馬當活馬醫,走一步算一步了。
當天下午張羣打電話給我,說,總裁有一個文告,要我過目後發表,希望能與我一晤。爲客氣起見,我特地乘車往張羣住宅晤談。張即將蔣先生所留交的「文告」給我看,其全文如下:
中正自元旦發表文告,倡導和平以來,全國同聲響應,一致擁護。乃時逾兼旬,戰事仍然未止,和平之目的不能達到,人民之塗炭曷其有極。爲冀感格共黨,解人民倒懸於萬一,爰特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之規定,於本月二十一日起,由李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權。務望全國軍民暨各級政府,共矢精誠,同心一德,翊贊李副總統,一致協力,促成永久之和平。中正畢生從事國民革命,服膺三民主義,自十五年由廣州北伐,以至完成統一,無時不以保衛民族,實現民主,康濟民生爲職志,同時即認定必須確保和平,而後一切政治、經濟之改進,始有鞏固之基礎。故先後二十餘年,祇有對抗日之戰堅持到底,此外對內雖有時不得已而用兵,均不惜個人犧牲一切,忍讓爲國,往事斑斑,世所共見。假令共黨果能由此覺悟,罷戰言和,拯救人民於水火,保持國家之元氣,使領土主權克臻完整,歷史文化與社會秩序不受摧殘,人民生活與自由權利確有保障,在此原則之下,以致和平之功,此固中正馨香祝禱以求者也。
我坐下細看全文,覺其中頗有不妥之處。第一,我發現這文告中並無「引退」、「辭職」等字樣。如是則一月二十一日以後的蔣先生究系何種身分?所以我堅持在「於本月二十一日起」一句之前,加「決身先引退」五字。第二,蔣先生在離職前一再要我「繼任」,絕未提到「代行」二字。根據憲法第四十九條上半段,「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任」,所謂「缺位」,當係指死亡和自動引退而言。而蔣先生所引則爲該條下半段,「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所謂「因故不能視事」,當係指被暴力劫持而言。今蔣總統不是「因故不能視事」,他是「辭職不再視事」,則副總統便不是「代行」,而是如蔣先生親口所說的「繼任」。所以我主張將「於本月二十一日起由李副總統代行總統職權」一句,改爲「於本月二十一日起由李副總統繼任執行總統職權」。(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