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女乘客爛醉 不良運將路邊停車爬後座性侵

▲落單女子夜間搭計程車應注意個人安全。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開計程車爲業的胡姓男子去年10月間,見女乘客醉得不醒人事將車路邊再到後座性侵被害人檢方偵辦時還辯稱雙方你情我願,北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嫌將他起訴。

臺北地檢署公佈的起訴書指出,49歲胡姓男子在去年10月23日晚間搭載一名女乘客,見到女方已醉得不醒人事,竟然將車子停靠在路邊停車格,再爬到後座以手撫摸女子下體並脫去內褲,他發現女子沒有醒來,直接趴到女子身上性侵得逞。

男性侵期間,被害人一度驚醒,但不清楚身在何方,又擔心自己安危,只好不動聲色。運將得逞後將女子的褲子穿回去並爬回駕駛座,女子才假裝醒來,詢問運將「這是那裡」,再次告訴運將要去找男朋友途中女子悄悄傳簡訊男友,告知被運將性侵。

女子下車後,運將心虛立即開車離去,女子與男友會合後報警處理。檢方偵辦期間,胡姓男子坦承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是你情我願的合意性交,檢察官依事證不採信,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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